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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中村改造税费优惠政策指引》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30 分享: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决策部署,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中山市财政局联合编写了《中山市城中村改造税费优惠政策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现解读如下:

  一、编写背景说明

  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政策,要求各地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2024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委印发申报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政策支持城市和项目的通知,将中山市纳入国家政策扩容城市范围。为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梳理明确有关税费支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落地实施,编制本《指引》。

  二、文件主要内容

  《指引》共四部分内容,前三部分主要梳理了城中村改造各环节中相关主体的税费政策,第四部分明确文件适用及相关附则说明。具体包括:

  (一)在土地房屋征收环节,明确被征收人可享受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免征以及企业所得税政策。

  (二)在安置房建设或获取环节,明确安置住房房源的转让人可享受的土地增值税政策,承担改造建设任务的企业可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村镇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市政公用设施类费用等政策。

  (三)在安置环节,明确承担补偿安置责任的企业、购房人可享受的印花税政策,被征收人可享受的契税政策,承担改造建设任务的企业、安置住房所有权人可享受的不动产登记费政策,承担补偿安置责任的企业适用的土地增值税政策。

  三、其他事项说明

  由于城中村改造项目情况较复杂,具体项目具有多种实施路径,且同一项目的不同权属人选择的补偿安置方式存在差别,如涉及有关政策条款具体实施或适用疑问的,建议有关实施主体、权属人等可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就近就便向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咨询。



相关链接: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中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中村改造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