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不动产登记服务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便利度,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特开通“绿色通道”及提供“上门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通道服务
(一)适用对象
1. 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民生工程的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
2. 老幼残孕等行动不便人群:“老”指65周岁以上老年人,“幼”指6周岁以下儿童,“残”指残疾等级4级(含4级)以上的残疾人,“孕”指孕周34周以上的待产孕妇。
3. 现役和退役军人、现役和退役消防救援人员或《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办法》(民发〔2014〕79号)所确定的对象。
4. 经中山市认定、评定、举荐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
5. 《中山市不动产登记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规定的守信激励对象。
6. 其他需要给予照顾的服务对象。
(二)服务内容
优先受理:上述特殊群体和重点事项的申请人,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可享受优先取号、优先受理业务的待遇,减少排队等待时间。
容缺受理:申请人具备受理的基本条件、主要材料要件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和手续有欠缺的,允许先缺件预审或受理。
专人引导: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安排专人协助办理各类业务相关手续,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指导,或“随时申请,随时受理”等无需久候的服务。
延伸服务:符合“绿色通道”服务条件的申请人,可预约受理时间,主动延长服务时间,直至把预约事项办理完毕。
(三)办理方式
现场申请:特殊群体和重点事项申请人员可直接前往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残疾人证、医院诊断证明、企业项目相关文件等),填写《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申请审核表》(详见附件1)。申请“绿色通道”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即可进入绿色通道办理业务。
二、上门服务
(一)适用对象
意识清楚、能表达真实意思、有语言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因老弱、疾病或残疾等原因等无法远距离行动,无法到达大厅现场办理业务且不能通过网办申请业务的特殊人群。
(二)服务内容
涉及不动产登记业务的身份核对、资料校验、询问、采集人像资料、现场照片、现场录像、现场签字、缴费发证等。
(三)申请流程
申请人(受托人)可前往不动产登记业务受理窗口申请上门服务,填写《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申请审核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权利人的委托视频信息以判断是否存在表达障碍。申请人(受托人)需提前1个工作日预约申请。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接到申请后,将在 2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和确认,如符合上门服务条件,将与申请人协商确定上门服务时间、地点,并告知依法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和登记要件,并安排工作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和设备上门办理业务。
上门服务完成后,工作人员将及时把办理好的相关证件和材料送达申请人或其指定的接收人手中,确保服务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三、服务时间
绿色通道服务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正常工作时间内均可提供。上门服务时间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和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工作安排进行合理确定,原则上在工作日进行,如遇特殊情况或紧急需求,可适当调整时间。
四、温馨提示
为确保绿色通道和上门服务的顺利开展,请申请人或其受托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和材料,如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业务无法办理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在上门服务过程中,请申请人及其家属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共同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保护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确保服务过程公正、透明、安全。
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致力于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随时拨打不动产登记服务热线(0760-88720635),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不动产登记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申请审核表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