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翠亨新区管委会于2023年5月15日印发《翠亨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中翠管〔2023〕36号),目前该文件内容已不再适应新导向、新形势和新要求,继续实施的条件已不具备,拟予以废止。现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26日-9月3日。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chxqkjjrj@163.com
2.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60-22713102
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索引号: | 114420000621424189/2024-00307 | 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名称: | 关于公开征求废止《翠亨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8-27 | |
主题词: |
各单位:
翠亨新区管委会于2023年5月15日印发《翠亨新区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管理暂行办法》(中翠管〔2023〕36号),目前该文件内容已不再适应新导向、新形势和新要求,继续实施的条件已不具备,拟予以废止。现向公众征求意见,时间为8月26日-9月3日。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并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件:chxqkjjrj@163.com
2.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0760-22713102
中山翠亨新区管委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主办单位:中山翠亨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0760-89893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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