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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3506/2025-0006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东区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5-02-17
名称: 东区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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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区街道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20  浏览次数:-

  2024年,东区街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重要举措分工方案》以及《中山市2024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法治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一是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带头领学、班子成员结合分工专题研讨学、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驻点社区开展宣讲、组织专家进行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2024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145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在“东区发布”微信公众号上推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栏,以6期系列报道进行全方位宣传。利用“基层点单+街道送课”“理论学习+成果转化”等模式,开展系列专题宣讲活动277场次,覆盖人群超1.6万人次。

  二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制定《东区街道“三会一课”学习内容指引》,抓紧抓实领导班子、各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条例》学习。组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培训,覆盖班子成员、各基层党委委员干部等200余人;开设70期“学纪·知纪—微课堂”,举办13场次基层党员示范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东区街道始终筑牢法治建设的思想根基,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全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1次,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次,在党工委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涉法工作议题15次,在党工委会议上专题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涉法工作的部署要求15次,部署安排法治工作重点。二是强化学习培训。全面落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组织党员参与市委党校课程共享培训,线上线下参与培训超2.6万人次。三是强化宣传教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举办系列活动超260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深入人心。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积极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主动学,切实提升领导班子成员法治素养。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东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和《东区街道述法工作制度(试行)》,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领域重点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规范议事规则,在政策制定和行政决策上重视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意见,全力保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清理制约高质量发展政策文件工作,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印发《东区街道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方案》,落实领导干部联系走访服务企业制度,落实“企业保姆”“项目长”等工作机制,强化政企对接,打通项目落地堵点卡点,帮助企业解决涉外税务、用电扩容、扩产用工等方面的问题。2024年全街道走访企业924家次,协调解决问题184项。

  三是带头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相关制度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并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部门、各社区负责人依法办事、出庭应诉。支持法院、检察院在辖区范围依法履职开展工作,尊重并及时执行人民法院各类生效判决,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四、深入推进法治东区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街水平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是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以及市委强镇兴村富民“13388”行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并主动向市委报告年度法治建设情况。二是研究制定《东区街道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东区街道2024年全面依法治街工作要点》等文件,细化责任分工,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三是发挥党内监督合力,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纳入党内监督体系与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地。

  (二)坚持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化“中易办”企业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以来共为25个重点企业提供定制化帮办服务。升级医社保服务,实现“一窗联办”。与江门蓬江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114项通办事项“跨域办”。创新推出“视频办”服务,实现65项高频事项“随时咨询、快速办理”。推出智慧客服小D提供7×24小时智能化服务。

  二是服务企业经营发展。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健全完善“企业服务1号线”机制,全天候解决企业诉求,2024年共办结12345热线工单1.9万件。保障各类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年内有序开展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行动和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坚持重点监管和分级监管并重,规范涉企行政检查。2024年共办理减轻、从轻或免除处罚案件225宗,涉及减免金额544.8万元。强化涉外法律服务,发挥街道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举办“国际商事仲裁的取证规则”专场交流会,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助力“百千万工程”提速提能。持续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建设,全力开展人居环境整治、“三清三拆三整治”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整治两违建筑68处共4.9万平方米,开展市容专项整治行动43次,整治占道经营和流动经营1.8万宗次。依法盘活村集体资产,突破村资办证瓶颈。高标准推进30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在2023年实现省级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全覆盖的基础上,支持竹苑社区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

  (三)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坚持司法所负责人列席党政会议机制,为街道的协议签订、重大投资、公资管理等涉法事项进行法律论证,确保决策决定合法合规。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重大决策、合同谈判签订等重大决策事项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服务。2024年法律顾问室参与审核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24份,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10次,审查合同、文件等文书81份。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上级部署认真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和评估清理工作,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制约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主动废止《中山市东区街道供应链平台扶持办法》等6份内容不符合改革发展需要的文件。制定《东区街道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运用常态化案卷评查、“粤执法”平台线上巡查等方式,加强对执法行为的事中和事后监督。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准入和日常管理,落实培训制度,提升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法治素能。

  四是依法依规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加强案件管理,按时做好复议答复和诉讼答辩工作,2024年共跟进处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69宗,全部均按时提交书面材料。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4年累计5人次出庭应诉。落实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下发《2024年上半年行政执法败诉案件情况通报》,发挥败诉行为对行政行为的规范指导作用。

  五是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公示”数据年度总体达标率保持在99%以上。加强政务公开平台的常态化管理,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共收到申请5件(线上申请3件、线下来信2件;含属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受理1份),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件均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予以答复;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闭环管理机制,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专业化、规范化。

  六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在两违整治、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开展各类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消除各类隐患。2024年辖区各领域生产经营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事件或较大事故。

  七是自觉依法接受监督。主动接受代表委员、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监督,2024年开展人大代表监督活动7次、政协委员民主监督活动2次,涵盖老旧小区改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领域,办结群众信访诉求事项562宗,对检察机关指出的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领域认真履职整改。加强审计监督,围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社区医疗卫生、生态保护等领域开展专项审计,提升内控管理质效;加强预算约束,制定修订《东区街道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规定》等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四)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抓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同心网”工作,依托“香山法苑”调解联盟、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党建引领小区治理“四方平台”、劳动争议三方联调中心等阵地,做细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街道综治中心荣获2023年度广东省“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先进典型称号,劳动争议三方联调中心获得省相关部门通报表扬。“‘八度’工作法解纷止争 ‘4+X’机制预防化解劳资矛盾”项目入选市2024年度十大法治实事项目。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擦亮“香山法苑”特色法治品牌,发挥共建单位在提供咨询、调解、普法等公益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成立全市首个新业态调解工作室,增强新就业形态群体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开展“邻家法律顾问”试点工作,推动律师等社会法治力量深入社区网格提供公益法律服务。

  三是推动普法宣传全覆盖。持续开展“3·15”“12·4”等重要时点的常规普法行动,打造“‘小公民’法治素养提升项目”,做好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的普法工作。扎实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律明白人”选育工作,2024年已选育24名“法律明白人”,更好引导和带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工作,提前实现2025年底前全覆盖目标。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东区街道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力度还不足。打造、推广具有东区辨识度、市域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品牌效果还不够明显,形成标志性成果、精品项目数量较少。

  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小部分已下放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受制于专业执法力量薄弱等因素,在使用中与预期效果相比还需加大努力,部门间的执法协作配合和会商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类诉讼案件的败诉率较往年有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仍需加大,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是社会公众的法治获得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物业管理、生态环境等个别领域的执法管理高效化和精细化仍需提高,相关领域的投诉和违法现象局部散发;在为企业供给多样、个性化的法律服务方面还存在进步空间;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对新业态等重点领域的针对性仍需加强,群众知晓度还需提高。

  四是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够均衡。内设部门间法治建设水平存在差距;内设司法行政机构的力量有待加强,统筹推进依法行政能力还存在提升空间。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加强安全生产、人居环境等重点领域执法。加强与市级部门的协调配合,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合作,形成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是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站,提升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用好“香山法苑”调解联盟、“四方平台”等阵地,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扩大普法覆盖面,提升全民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