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撤销中山市福荫园公墓华侨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就申请撤销中山市福荫园公墓华侨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函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和《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0〕86号)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同意撤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福荫园公墓华侨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169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3日
索引号: | 11442000007332657M/2023-00223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3-04-13 |
名称: |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撤销中山市福荫园公墓华侨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 ||
文号: | 中发改基函〔2023〕2号 | 发布日期: | 2023-04-17 |
主题词: |
中山市三乡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撤销中山市福荫园公墓华侨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就申请撤销中山市福荫园公墓华侨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函复如下:
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一条和《中山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府〔2020〕86号)第二十九条相关规定,同意撤销《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中山市福荫园公墓华侨墓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中发改审批〔2018〕169号)。
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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