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中人社发〔2018〕344号)第十六条、《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有关规定,现将我镇受理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名单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4日至2023年8月10日。若对公示的补贴对象有异议,请及时实名书面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反映。反映的材料必须真实,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中山市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
联系电话:0760-23406373
附件:拟享受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阜沙分局
2023年8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