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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262P/2023-0027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6-15
名称: 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3·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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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3·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3-06-15  浏览次数:-

2023年3月8日,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厂区内发生一起一人受伤的事故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由中山市横栏镇应急管理局牵头,公安分局人社分局、城建管理局总工会综治办、横东村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3·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相关的事故调查工作。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3·8”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违规进行工程发包、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以及工人违规操作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和整改措施,现将事故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星铁棚拆除工程

 施工地点:横栏镇永兴工业区鹰皇工业园鹰皇灯饰厂区

 建设单位: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沈某军施工队(包工头:沈某军

(一)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

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永兴工业区(横东)富庆一路6号第一栋综合楼首层13卡,成立于20048月5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200076571745XL,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加工、销售:照明灯具、发光二极管产品、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电器(不含线路板、电镀工序)、家具(不含木制品);承接室内灯饰设计及安装工程。

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04月02日,注册地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兴华路8号之一首层第1卡2-中山市大涌镇青岗村白蕉围(自编创源工业园林孟礼厂房K2幢首层之一),法定代表人为李某城。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房屋拆迁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

该公司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均未能查询到该公司的资质信息,该公司亦未能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包工头沈某军身份信息

沈某军,性别:男,民族:族,出生日期:1974628日,居民身份证号码:37293019****28****,住址:山东省东明县陆圈镇黄路口行政村黄路口村***号是在鹰皇工业园鹰皇灯饰厂区星铁棚拆除施工的包工头,平时在石岐街道某建设工地上班,该人员未能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证明。

者身份信息。

汪某柏,性别:男,民族:族,出生日期:1983727日,居民身份证号码:43293019****27****,住址:湖南省祁阳县文明铺镇乌塘村*组*号3月8日在鹰皇工业园鹰皇灯饰厂区星铁棚拆除工程进行施工,是沈某军雇佣的工人。

二、事故发生经过

经调查,2023年3月7日,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将厂房星铁棚拆除工程发包给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双方签订了《星铁棚拆除协议》,约定由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工程于2023年3月8日开工,工期约7天,发包总费用为人民币21000元;3月8日,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城将承包的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星铁棚拆除工程二次发包给沈某军(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并与沈某军签订《星铁棚通道拆除合同》,约定由沈某军组织工人进行施工,工期为5天,拆除面积1700平方米,拆除费用2.8元/平方米。沈某军接到星铁棚拆除工程后,找了工地同事汪某柏(伤者)、汪某成、周某龙、桂某洲等4人,并在网上找了另外2个人员(名字不详),共计6人准备前往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进行星铁棚拆除施工,口头约定劳务费每人每天300元,未签订劳动合同。

3月8日上午7时30分左右,沈某军组织汪某柏等6名工人开车前往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厂区;8时30分左右到达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厂区开始星铁棚拆除施工,沈某军安排汪某成和桂某洲等2人在地面负责材料运送,安排自己(未持有高处操作证)、汪某柏(未持有高处操作证)、周某龙(未持有高处操作证)、其他两人等5人到距地面5米高的星铁棚顶上施工,棚顶5人均佩戴了安全帽,但未佩戴安全绳(带)。10时45分左右,工人汪某柏右脚踩滑,踩在采光板上,从5米高的棚顶掉下来,造成头部、眼睛、左手受伤。地面人员发现后马上拨打110和120并进行施救,救护车到后将伤者汪某柏送往医院抢救。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汪某柏在约5米高的星铁棚顶施工时,未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安全绳(带)。

(二)间接原因。

1、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违规将星铁棚拆除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对高处作业人员资质、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

2、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违规将星铁棚拆除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沈某军,未为沈某军等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3、沈某军施工前未对汪某柏等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未为汪某柏等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未取得高处作业证的汪某柏、周某龙和自己从事高处作业。

四、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3·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的责任认定

经调查认定,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3·8”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一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0万元。汪某柏未取得高处作业证、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从事高处星铁棚拆除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沈某军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承揽工程、安排未取得高处作业证的人员从事高处星铁棚拆除作业,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违规将星铁棚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未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对高处作业人员资质、现场作业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检查,对事故发生负有次要责任。

六、事故防范措施

沈某军、汪某柏中山市利营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应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要求开展各项施工操作,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资质及未取得施工许可不得擅自开展建设施工拆除;同时,要严格落实各项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进行高处施工作业,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

 

 

中山市鹰皇灯饰有限公司“3·8”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