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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393K/2023-0119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0-12
名称: 多重奖励 统租统管|黄圃镇工业厂房欢迎八方客商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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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奖励 统租统管|黄圃镇工业厂房欢迎八方客商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

  近期,黄圃镇对镇内闲置厂房进行统租统管,并出台多项优惠措施,强化工业厂房招租,引进优质项目。

  一、政府对引荐人(中介)奖励

  1、引荐项目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当年上规的,奖励3万元;迁入当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另行奖励2万元。本类项目第二年产值增长达30%(含)以上的,另行奖励2万元。

  2、引荐项目为黄圃镇外的规上工业企业,迁入我镇,且当年留库的,奖励3万元;迁入当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另行奖励2万元。本类项目第二年产值增长达30%(含)以上的,另行奖励2万元。    

  3、引荐项目特别优质的,体量特别大的,或者发展特别迅速的,经黄圃镇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认定,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贡献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咨询电话:黄圃镇工信局罗先生0760-23237888。)

   二、厂房业主对引荐人(中介)奖励

  根据引荐人(中介)在厂房出租过程中所起作用,由厂房业主给予最高一个月租金标准的奖励。

  三、政府对承租方实行租金补贴

  1、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含)5000万元、1亿元以下,且在黄圃实现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补贴标准为3元/平方米/月。

  2、申报当年的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含)1亿元,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且在黄圃实现年增长10%以上:补贴标准为6元/平方米/月。

  (咨询电话:黄圃镇工信局黄先生0760-23228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