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4〕57号)《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预奖补项目(第二批)资助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预奖补项目(第二批)资助计划共资助“光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数字化车间建设项目”等57个项目,资助金额合计523.48万元(附件1)。
二、请各镇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项目单位填写《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2,表格须按照项目单位开户信息完整填写,如有括号,必须注意半角或全角),并准备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须盖企业公章。于2025年3月31日(星期一)前统一交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互联网和数字产业促进科(市政府大楼639室)。
三、各镇街工信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或挪用。各镇街要加强项目跟踪,切实负起资金监管责任,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中山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数字化预奖补项目(第二批)资助计划
2.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申请表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5日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60-88308273)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