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中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自2023年2月24日起,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按本公告标准施行。
二、本次基准地价更新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估价期日为2022年1月1日。
四、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包括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公用设施用地五种土地用途,各用途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表所示:
中山市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表
注:①六通一平”是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通燃气,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五通一平”是指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②商服路线价宗地标准宽度设定为5米,宗地标准深度设定为10米;
③地面地价=土地总地价/土地总面积,楼面地价=土地总地价/计容总建筑面积;
④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进行宗地评估时,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选用楼面地价,工业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应选用地面地价;待估价宗地所处地段存在路线价的商服用地,应优先采用商服路线价进行评估。
五、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全市采用级别价和区片价价格体系,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六、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可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及“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告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中山市2022年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及成果图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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