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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40480/2023-02581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06-13
名称: 关于何培年、何培祥、何培华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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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何培年、何培祥、何培华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06-13  浏览次数:-

  建设单位何培年、何培祥、何培华向我局申请变更名下用地的规划条件。我局已受理其申请,按照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进行公示,公示如下:

  一、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用地的基本情况

  土地证号:粤(2023)中山市不动产权第0027192、0027191、00271920号,权利人:何培年、何培祥、何培华,坐落: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114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出让,用途:住宅,面积:94398.20平方米。该用地在《黄圃镇岭栏路西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7)》中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防护绿地、农林用地、城市道路用地、公园绿地,地块编码:A1-01、A1-02、E2-03、S1-02、B1-01。

  二、原出让合同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工业

  容积率:1.5、绿地率:3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三、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编码:A1-01

  容积率:0-2.5、绿地率:≥36%、建筑密度:0%-30%、建筑限高:80米。

  四、变更后规划条件建设指标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容积率:0-2.5、绿地率:≥36%、建筑密度:0%-30%、建筑限高:80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就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刊登之日起十天。在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申请变更规划条件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反馈到以下地址:中山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中139号,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温先生,联系电话:0760-23226980。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第三分局



附件:

1.关于何培年、何培祥、何培华用地变更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