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东三-东四围片区(1927单元)04、05街区E-49、E-5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要求建筑高度变更:由原建筑高度120米变更为<150米;其他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及三线图不变,按原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编号:271142020030003),在原其他要求中另须增加预留一个面积按70平方米的10KV开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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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442000MB2C940480/2024-0043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2-02 |
名称: | 关于变更中电建路桥集团(广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业用地建筑高度公示的通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
主题词: |
根据《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东三-东四围片区(1927单元)04、05街区E-49、E-54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2023)要求建筑高度变更:由原建筑高度120米变更为<150米;其他用地规划技术指标及三线图不变,按原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编号:271142020030003),在原其他要求中另须增加预留一个面积按70平方米的10KV开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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