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反映中山市土地市场变化情况,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4年8月1日起,中山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按本公告标准施行。
二、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三、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四、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包括园地(区分果园、茶园、其他园地)、林地、草地、耕地、坑塘水面等七个用途。各用途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公告的基准地价价格类型分别为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平均价格、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平均价格和集体土地年度经营权平均价格(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万元/亩,以人民币计价)。
六、本地价成果可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及“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本次农用地基准地价公告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中山市2023年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中山市2023年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图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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