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中山市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加强地价管理,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利用〔2022〕127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编制了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市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自2024年8月1日起,中山市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按本公告标准施行。
二、本次基准地价更新适用范围为中山市行政辖区。
三、本次基准地价更新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四、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包括集体商服、集体工业、宅基地、集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种土地用途,各用途基准地价的内涵如下表所示:
五、本次基准地价更新全市采用级别价价格体系,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以人民币计价。
六、本次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可登录中山市自然资源局政务网及“中山自然资源”微信公众号查询。
七、本次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公告后,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并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中山市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2.中山市2023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图册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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