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27454/2025-00118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4-10
名称: 死亡证明签发流程及丧事办理流程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死亡证明签发流程及丧事办理流程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一、死亡证明办理流程

  (一)正常死亡遗体(正常死亡指人的自然死亡,包括因身体内在健康原因而致的疾病死亡或年老而终)

  1.在医疗卫生机构救治或来院途中死亡(含120出车或出诊医生到现场已死亡),新生儿死亡(含活产随即死亡)。

  所需资料:逝者及家属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身份证明、外国人护照等)。

  签发流程:家属(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负责救治或接诊的医疗卫生机构办理,由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签发。

  2.在家、养老服务机构、其他场所正常死亡。

  所需资料:逝者及家属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身份证明、外国人护照、逝者病历资料、居民健康档案等)。

  签发流程:家属(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死亡地点所属的街道或乡镇社区卫生机构办理。

  (二)非正常死亡(非正常死亡指人受到外部作用导致死亡,包括火灾、溺水、工伤、交通等事故,地震、海啸等自然灾难,或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

  所需资料:逝者及家属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身份证明、外国人护照等)以及公安机关指定的相关资料(如有)。

  签发流程:家属(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公安机关办案单位或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温馨提示

  建议家属(经办人)在前往办理死亡证明前,先联系咨询承办单位,避免因时间、手续、资料等问题导致无法办理。

  二、丧事办理流程

  (一)遗体当日接运当日火化

  开具死亡证明—遗体接运预约(可通过电话0760-88819340人工预约,也可以通过“中山市殡仪馆”微信公众号自行预约)—遗体接运—火化手续办理—遗体告别(可选,如无需要,直接进入下一流程)—遗体火化,出具火化证明—骨灰领取

  (二)遗体接运后择日火化

  开具死亡证明—遗体接运预约(可通过电话88819340人工预约,也可以通过“中山市殡仪馆”微信公众号自行预约)—遗体接运—遗体防腐保存—火化手续办理—遗体认领—遗体告别(可选,如无需要,直接进入下一流程)—遗体火化,出具火化证明—⑨骨灰领取

  (三)遗体火化所需材料

  1.逝者死亡证明原件;

  2.逝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身份证明、外国人护照等);

  3.丧事经办人(年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逝者为本市户籍的,需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材料,并在市殡仪馆现场办理《骨灰领取承诺书》;

  5.亲属关系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或其他可以证明丧事经办人与逝者相互为直系亲属关系的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