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索引号: | 114420000073575045/2023-0004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名称: | 南朗街道2023年临时救助对象公示单(二)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3-02-22 | |
主题词: |
经审批以下对象符合领取临时救助条件,核定发放临时救助金,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8月21日(公示期为6个月)
监督电话:85521687
救助对象姓名 | 家庭居住村(居)委会 | 家庭 人口 | 救助金额 (元) | 救助日期 |
黎劲松 | 南朗社区 | 1 | 1572 | 2023年2月13日 |
中山市南朗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
注:未成年人信息不予公开。
主办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南朗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760-85521836
粤公网安备442000024428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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