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共7个自然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区银潭中路6号
邮政编码:528455
联系电话:0760-23336611
传真电话:0760-88897466
附件: 1.2024年5月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
2. 2024年5月农业户籍人员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
3. 2024年5月已享受财政补贴人员拟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2024年6月7日
附件:
1.附件1:2024年5月拟享受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