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贴近当前文旅工作重心,认真履行法定职责,顺利完成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领会法治中国建设部署
局领导以专题会议的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刻领会新时代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战略精神,要求全局人员主动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地推动文广旅系统各项工作。
(二)开展法治学习,率先垂范强化法治意识
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列入党组会议学习“第一议题”,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年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召开专门会议传达和学习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安全生产、文物保护、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74次,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坚持党的领导,统筹部署建设法治机关
局党组书记、局长萧亦充同志认真履责,严格执行《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规定,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法治事项,通过局党组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全局累计召开涉及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党组、局长办公会议63项,讨论文旅规划编制、行政许可办事指南、规范性文件、禁毒工作要点、合同管理建章立制等法治事项。
(四)健全工作制度文件,完善内部机制
一是出台《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制度》《行政审批会审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28份制度文件。二是制定《中山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等7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关于禁止18岁以下在校学生进入电子游戏机室等场所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等2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三是出台《中山市游戏游艺产业发展规划》《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22-2030)》《中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2022-2025年)》《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发展“十四五”规划》,大力推动香山古城活化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项目依法开展,促进文旅事业文旅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队伍法治素养
一是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传达“3月8日广东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会”要求,学习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考核要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制定、民法典合同编。二是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全年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合同管理制度、保密教育、学法考试等法律知识专题培训14次,培训人员达620余人次。三是组织市、镇两级执法人员参加文旅部、省文旅厅行政处罚法、执法文化规范制作实务、执法风险与防范应对、“不合理低价游案件”案例解析、“城市治理能力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题研讨等专题培训,到镇街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以案施训、跟班指导、培训座谈、营业性演出意识形态及文化市场审批相关业务培训等行政执法辅导。
二、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完善内控风险体系建设,严把法律关
局领导亲自抓内控风险体系建设工作,先后制定《合同管理制度》《规划、课题管理制度》等制度,并开展合同制度解读会、制度执行检查,提出知识产权约定、人身安全约定等条款的重要性。政策法规科及其公职律师,对局内多项业务包括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209份合同及其他法律事项、法律征求意见稿提供法律意见。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我局城市设计等重大合同提供法律意见,对我局行政许可中娱乐场所与幼儿园距离问题等89项法律事项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开展执行回转案件、恢复原状纠纷等民事诉讼案件提供法律代理服务。
(二)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
全年我局对外办事窗口受理咨询业务约1400宗,完成行政审批、备案及社会服务事项等各类业务1559宗,指导镇街解决各类审批疑难问题204宗。一是对标深圳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对我局存在差距的7个事项进行整改,实现我局事项主要指标100%对标深圳。二是利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完成我局192项政务服务事项的自查工作,对其中52个事项进行了改进和提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要求,研究梳理出《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三是加强前台窗口人员规范化管理,建立审批回访制度,“好差评”系统的满意率达100%。四是成立行政审批会审领导小组,对审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实行OA会签及会议会审。五是继续推进“一件事”服务事项,实现“我要开办娱乐场所”、“我要开网吧”、“我要开旅行社”等11个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窗,其中“我要开办娱乐场所”已实现一表提交一次办结。六是深化12345服务热线工作质量,全年办结12345工单370宗,每季度对12345热线工单情况进行通报,对群众满意度评价低、群众多次反应仍然存在问题发送整改建议函,推动系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三)加强执法监督力度,提升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及行政执法及疫情防控专项检查。一是加强专项检查。市镇两级文旅部门持续对文旅场所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全年检查各类文旅场所21000多家次,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场所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1250份,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防疫问题的场所发出《责令关停通知书》411份,责令其关停整改。通过“文网卫士”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对网吧、电影院累计开展线上巡查1700多家次,及时处置场所不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消费者浏览不良信息等情况。二是增强执法规范。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2年,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2宗,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信用中山网公示我局行政处罚信息19条,制定《中山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处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标准》,对1家经营单位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是聚焦平台管理。指导各执法科室将日常检查和处罚案件录入平台,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日常检查和办理简易程序案件,实现执法记录电子化;组织执法人员通过技术监管平台开展在线学习及岗位技能竞赛自测;制定2022年度本部门及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时更新抽查事项清单、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优化“双随机”抽查操作流程;市镇两级文旅部门“双随机”抽查文旅场所1554家次。四是着力扫黑除恶。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及“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文化市场无证经营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文化旅游行业监管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生态、市场环境持续优化。
(四)加强文物安全管理,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一是起草《中山市不可移动文物岁修资金管理办法》,建立文物“岁修”制度,持续、规范、科学地开展不可移动文物的日常保养维护工作。二是编制印发《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22-2030)》,我市成为广东省各地级市中首个编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专项发展规划的地级市。三是以小榄镇申报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为契机,开展编制《广府文化(中山小榄)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2019-2033)》,实施非遗整体性区域保护。四是召开市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研究部署全市文物重点工作及安全工作。五是全年出动执法人员检查文物保护单位558处,对发现疫情防控隐患和安全隐患的场所,均要求场所负责人立即整改,并督促相关镇(街)职能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跟进整改落实情况。
(五)法治助推文化设施和文化产业建设下基层
一是编制《中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中山市公共文化实施标准(2022~2025年)》持续实施中山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制定《中山市游戏游艺产业规划(2022-2030)》《推动中山市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推动文化产业提质升级,强化专项资金导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产业转型。三是出台《中山市市级文化产业园区管理办法》《中山市文化和旅游产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促进文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做强文旅产业发展平台载体。
(六)统筹行业发展,强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行业发展,开展游乐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文旅场所消防安全演练,文旅行业保持平稳有序。印发《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结合节假日、全国两会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行动,确保文广旅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
(七)强化管理,保障全市广电行业安全播出
一是印发《中山市开展迎接党的二十大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工作方案》等文件。全年组织安全播出单位检查9个系统,排查出23个隐患和漏洞并及时整改,组织安全播出单位应急演练30次以上。二是完成省广电局实地大检查工作,开展安全播出大检查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整改,完成问题隐患(共2项)整改。三是及时处理中山广播电视台播出违规广告事件。四是顺利完成北京冬奥会、全国两会等多个重保期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安全播出保障工作。五是开展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检查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持证单位7家、宾馆酒店10家、电子市场2个、电器商行12家、住宅小区9个。六是开展违规开设电视“小前端”业务排查整改工作,印发《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排查整改违规开设电视“小前端”业务实施方案》的通知,联合各镇街文旅部门,对61家酒店开展排查工作,发现违规使用“小前端”酒店16家,对情节较为严重的5家酒店立案调查。七是印发《中山市文化广电旅游局2022年调频广播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对中山中波转播台、省903电视调频台、中山广播电视台开展治理专项检查。八是启用“黑广播”自动监测系统,全天24小时监控“黑广播”,累计监测超6000小时,排查1030例“黑广播”可疑信号。九是与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举办2022年中山市无线电安全保障联合应急演练,顺利完成模拟排查和收缴工作。
(八)普法进场馆入基层,促进文旅法律深入民心
一是联合石岐街道悦来南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课,宣讲宪法、民法典、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具体条文。二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版权宣传周”、“5.18”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未成年人保护月”“全民禁毒宣传月”“11·1”“12.4”宪法日、反间谍法颁布实施8周年等重要节点,利用市博物馆、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中山纪念图书馆、市文化馆、市文化艺术中心等文旅场所宣传平台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图书馆法、博物馆条例、禁毒、未成年人保护、国家安全教育、疫情防控、信用、反间谍等法律宣传。三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线上法治宣传。在广播电视媒体、楼宇广告系统等平台播《文物会说话》公益广告、《保护知识产权》动画公益广告。运用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文旅云平台以及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普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市内大型书店、电影院派发绿书签等宣传资料5000份,养老诈骗宣传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宣传折页、中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200余份。四是普法宣传走向周边。执法骨干范喜安、黄晓莹两名执法人员受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邀请赴贵州、江门等地分享执法经验。五是凝聚文旅资源开展特色普法。包括创造孙中山故居纪念馆为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首创杨殷故居为“广东省国家安全教育基地”;举办小导游大赛,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宣传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举办第三届中山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岗位练兵技能竞赛,全面考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举办三乡泉林欢乐世界的2022年中山市游乐设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各镇街文旅部门、全市重点景区负责人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举办文明旅游主题系列活动和中山市小导游大赛,在中山日报设立不文明行为曝光台,加强文明宣传。
三、文旅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及明年工作计划
(一)文旅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我局严格执法、广泛普法,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中山市文物局”正式揭牌,中山市博物馆新馆开馆、年内我局及有关人员获评“2021-2022”年度全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重大案件办案单位、省2021年“扫黄打非”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2021年度政务服务标兵部门”、“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办理案件入选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和《中山市行政执法典型案例(2022年度)》,普法信息稿被《中山市委依法治市办简报》两次采用。
(二)明年文旅法治政府建设思路
一是结合“文化兴城”开展中山历史文化资源立法调研工作,持续完善文广旅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及时清理不合时宜的规范性文件,营造良好的文旅营商环境。二是继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方式,加强普法宣传与文化场馆活动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宣传效果。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镇街执法工作指导,继续推行“一件事”服务事项,推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四是继续加强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公益广告的播出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系统安全和局系统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五是继续做好文旅行业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旅游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文化旅游行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的管理、监督,助力文旅行业纾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