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依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建函〔2023〕24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支持绿色商场创建项目的通知》(中商务建字〔2023〕21号)、《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做好 2023 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财函〔2023〕5 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市商务局初审、第三方机构审核、市商务局复审、实地核查、市商务局产业扶持资金审核委员会组织审核等环节,形成项目分配计划并经我局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12日起至2023年6月18日止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消费枢纽建设事项)支持绿色商场创建项目分配计划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3年6月12日
联系及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内贸市场科 联系电话0760-89892718,邮箱:hourui@zsboc.gov.cn;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307。
2.商务局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760-89892821;地址:中山市中山二路57号B座七楼。
3.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 0760-88236289;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