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坦洲镇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资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中坦府〔2019〕4号)的文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对专题二:科技孵化器和创新创业平台项目(获得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评价配套补助),征集对象由原来“对获得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评价A或B等级的单位,并于2021年获得市资助的企业”调整为“对获得省级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运营评价A或B等级的单位,并于2020年、2021年获得市资助的企业”。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纸质版资料提交到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科技信息办(地址:工业大道97号4楼,中国农业银行旁),同时将所需材料电子版(可编辑电子版及盖公章扫描版)发送到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邮箱:tzjx_kjb@163.com,其他要求按原文件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坦洲镇工业信息和科技商务局
2022年4月21日
(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8663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