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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007333211F/2022-00224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街道办事处 成文日期: 2022-05-19
名称: 中山市西区街道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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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西区街道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通告

发布日期:2022-05-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2〕80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西区街道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2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户籍生:具有西区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政策优待生: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见附件)

  (三)户籍子女生:西区街道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跨镇街就读生:本市户籍在西区街道居住工作满1年以上人员(有西区街道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确需跨镇街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积分生:参加2022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西区街道的积分生。

  二、招生计划

学校

班级(个)

班额(人)

小计(人)

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

16

50

800

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

16

50

800

合计

32

1600

  三、招生区域划分

  西区街道公办初中招生片区划分为三个区域。具体如下:

  (一)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直接录取范围

  烟洲社区、后山社区、长洲社区(即:富华道以北、北外环以南)的户籍生和政策优待生(派中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的除外)。

  (二)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直接录取范围

  西苑社区(即:富华道以南、博爱路以北)的户籍生和政策优待生(派中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的除外)。

  (三)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和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联合摇号录取范围

  彩虹社区、沙朗社区、隆平社区、隆昌社区、广丰社区(即:北外环以北)的户籍生和政策优待生(派中市直属学校及民办学校的除外)。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5月24日9时至6月1日24时。

  2.报名登记系统:法定监护人须在此期间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网址:http://www.zsedu.net/)。

  3.报名登记要求:(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中教体通〔2022〕80号)和《中山市西区街道2022年公办初中招生通告》,正确选择学生类别(即“招生对象”类别或“政策优待人员”类别),已入围西区街道的积分生,招生对象为“积分生”。(2)法定监护人应按要求上传证明材料,若没有我市小学六年级学籍,则须上传全国学籍卡或境外小学毕业证明材料(若为外文的,须同时上传中文翻译件)。(3)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可到西区街道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完成信息登记。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西区西区小学、西区中心小学、西区广丰小学、西区中心幼儿园;时间:5月20日至6月1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二)志愿填报

  1.参加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的新生,可填报志愿,每生最多可填报4个志愿(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选报,不限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并自定志愿的顺序(志愿优先顺序依次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志愿)。其中报读本校对口直升计划须为第一志愿,双胞胎(或多胞胎)可合并为一个号参与电脑随机摇号,只产生一个顺序号。

  2.符合西区街道招生条件的新生,若不报民办学校、不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派位的,可不填报志愿,由西区街道统筹安排入学。

  (三)信息审核

  1.“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学籍、积分等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法定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通知法定监护人到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现场验核。法定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信息审核通过的,才能参加后续的招生入学;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修改信息后重新提交。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法定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按实际情况核实。6月3日前完成入学信息审核。

  2.政策优待生、户籍人员子女生、跨镇街就读生5月28日上午8:00-12:00在西区小学现场审核资料,请家长按照以下资料要求准备好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须复印在一张A4纸上)。

  政策优待生: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学生的户口簿和出生证(如无出生证,需出具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

  户籍人员子女生:具有西区街道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户口簿、学生的户口簿和出生证(如无出生证,需出具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

  跨镇街就读生:具有中山市户籍的法定监护人户口簿;②学生的户口簿和出生证(如无出生证,需出具法定监护人和学生法律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③法定监护人在西区街道满一年以上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中山市商品房销售登记备案表)〔复印件上需有产权人、出证时间等重要内容,产权人为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房产性质为住宅(含商住)〕,如确为夫妻共同房产的,还须提供结婚证;④法定监护人在西区街道满一年以上的参保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参保证明须为在社保部门打印的法定监护人在西区街道个人参保证明,如参保证明未直接显示为“中山市西区xx公司”,还须提供法人证件等公司地址的佐证材料;西区街道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必须为法定监护人本人。以上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时间:2022年6月1日。

  (四)学校录取

  1.6月底前,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完成入学注册工作。已在市直属学校和民办学校注册的,西区街道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7月20日前,完成西区街道学位安排,具体如下:

  (1)户籍生和教育政策优待生安排如下:

  7月8日前,完成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招生区域新生直接录取工作。

  7月9日前,在西区政务网、“掌上西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参与随机摇号的学生名单和直接录取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的新生名单。

  7月20日前,彩虹社区、沙朗社区、隆平社区、隆昌社区、广丰社区新生在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和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直接录取后剩余学位内,通过电脑随机摇号的办法确定就读学校。摇号结果在西区政务网、“掌上西区”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2)户籍人员子女生按其西区街道户籍地的法定监护人的入户时间先后排序,前35名统筹安排至街道内有剩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排名在35名以后的户籍人员子女生通过购买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的方式,安排入读街道内民办学校。当安排到第35名时,如果有若干法定监护人的入户时间相同,则通过抽签决定第35名,安排入读公办学校。

  (3)跨镇街就读生和积分生通过购买普惠性民办学校学位的方式,安排入读街道内民办学校。

  (五)入学注册

  被西区街道公办学校录取的新生,7月23日前根据学校通知时间到校注册。家长需提交所有上传到系统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入读学校,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学位。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入学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5日9时至8月19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至有学位的学校入读,并于8月31日前按录取学校通知要求完成注册工作。

  五、招生咨询电话

  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88635733;

  中山市西区初级中学,88625108;

  中山市西区铁城初级中学,89881302。

  附件: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和政策优待生



中山市西区街道教体文旅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中山市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

教育政策优待人员分类表

序号

类    别

证明材料

1

符合公政治[2018]27号优待对象的公安民警适龄子女

①教育部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2

符合政干[2013]138号规定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海警等)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军分区公函;②省教育厅下发的优待对象名单。

3

符合应急[2019]37号优待对象的消防应急救援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公函。

4

符合中教体通〔2020〕9号优待对象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市卫健局公函

5

符合中山组发〔2020〕4号条件的紧缺适用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人社局紧缺适用人才证明;②工作单位证明;③中山市房产证。

6

符合中教体通[2020]70号规定的总部企业人才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总部办公函。

7

符合中府办〔2015〕46号规定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证明

8

符合中教体通[2019]68号规定的台湾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②台湾学生有效的台胞证(或居住证);

③法定监护人和台湾学生的户籍藤本;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的,提供法定监护人在中山市的参保证明(或在中山市就业的工作证明)和合法的房屋租赁合同;

⑤授权委托书;

9

符合中教体通〔2019〕80号规定的港澳居民适龄子女

①法定监护人有效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②子女有效的港澳身份证(或来往内地通行证);

③法定监护人中山市房产证;

④法定监护人在中山的参保证明原件(或由教育部门向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主动核查);

⑤授权委托书。

10

符合粤侨办〔2009〕55号规定的华侨适龄子女

①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报名学生父母具备华侨身份的证明,以及相应的亲子关系证明(或报名学生出生证);

②中山市公证部门出具的,中山市常住户籍居民承担华侨子女在中山市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监护公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③法定监护人的中山市户口簿和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的房产证(在中山市工作的华侨,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证明);

④报名学生半年内在中山市(或镇街)医院的体检证明。

11

持有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的人员适龄子女

①2018年中山市百佳外来工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或参保证明。

12

荣誉市民适龄子女

①中山市荣誉市民证书;

②中山市房产证、居住证或工作证明。

13

符合粤组通〔2017〕44号规定的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

①中山市基层组织证明。

14

符合中府办(2021) 22号的上规上限企业人才子女

具体按所在镇街政策措施执行

15

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

按文件要求的政策措施执行

  备注:1.“教育政策优待”按相关文件的具体规定,优待程度各不相同,例如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按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安排入学等;2.除表格中列出的证明材料外,申请人还需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父母和监护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件)等;3.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证件过期不能及时换证的港澳台居民子女、华侨子女,监护人可提交承诺函,镇街按实际情况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