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2000MB2C9091X4/2023-00219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3-02-10
名称: 关于中山驻弥商贸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的公告【中市监撤登告字(2023)第00006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2-10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关于中山驻弥商贸有限公司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的公告【中市监撤登告字(2023)第00006号】

发布日期:2023-02-10  浏览次数:-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行政许可听证告知公告

中市监撤登告字(2023)第00006号

中山驻弥商贸有限公司(91442000MA51QEK04K):

  由本局调查处理的中山驻弥商贸有限公司冒用“孙艳”身份信息骗取营业执照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你司2018年5月24日的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假冒“孙艳”身份,提供含有虚假“孙艳”签名的申请材料,取得我局于2018年5月24日核准的设立登记。

  你单位上述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所指以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行为,本局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你单位设立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我局依法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要求陈述,申辩或举行听证,应当于收到本公告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黄小姐 苏小姐     联系电话:88166059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