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1年出口信用保险专项申报工作,经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现将专项资金明细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22日至11月2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火炬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分配计划表
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2021年11月22日
(联系人:郭桂剑;联系电话:88283622;邮箱:693560939@qq.com;地址:火炬区康乐大道31号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23室)
附件下载:2021年中山火炬开发区促进外贸发展专项资金(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