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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02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商务电字〔2019〕21号)、《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印发<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商务电字〔2021〕28号),经企业申报、镇街初审、第三方机构评审、市商务局审核、市商务局党组会审议等环节,现将专项资金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12月2日至12月8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项目分配方案公示情况表

  

中山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1日


  联系人:何舒婷、谢嘉慧,电话:89892281、89892285

  邮箱:dsk@zsboc.gov.cn

  地址:中山二路57号B座中山市商务局308室电子商务科

  监督方式:

  1.市商务局机关纪委,电话:89892822,邮箱:rsk@zsboc.gov.cn,地址:中山二路57号B座中山市商务局7楼;

  2.市纪委派驻工信局纪检组,电话:88236289,地点: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403室。



附件下载:中山市商务局关于公示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2021年中山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项目分配方案公示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