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中市监〔2021〕90号)的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承担的2022年度省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到期项目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情况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本次进行验收的项目共计5项,全部验收通过(详见附件)。项目承担单位在通过验收后应于2023年10月9日前按专家验收意见完善验收材料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发送至cjkzscqsb@163.com,并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提交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48号902室,联系人:罗嘉涛,联系电话:88239823)。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