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1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计划(第三批)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4〕2号)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完成企业申报、镇街初审、材料审核、项目完工评价、专家评审和项目入库等流程,现将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第一批)和2023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第三批)拟扶持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名单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 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88315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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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省级产业创新能力建设资金(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项目)拟扶持计划
中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