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向我局反映。
附件: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9日
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全力推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激发改造主体的积极性,降低项目融资成本,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中府〔2022〕11号)、《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山自然资函〔2022〕528号)等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资金来源。本实施细则所涉及的资金由市自然资源局在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三条 绩效目标。通过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支持和引导,鼓励镇街政府通过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方式进行土地整备改造,支持村集体自主改造,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助力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补助范围及标准
第四条 土地整备改造贷款贴息补助。支持镇街通过申请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方式进行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对其委托的我市市、镇街属企业进行土地前期整理的贷款给予贴息扶持。自该企业取得贷款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备案)期间,前3年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助;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补助。
第五条 村集体土地前期整理贷款贴息补助。通过征收、收回(收储或挂账收储)实施的项目,支持村集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进行清租、清拆等土地前期整理。自村集体取得贷款之日起,至土地出让后3个月内,前3年内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全额补助;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补助。
第六条 村集体自主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对村集体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自主改造低效工业物业(涉及住宅、商服用地开发的除外)为镇街优先提供企业搬迁腾挪载体的,自其取得贷款之日起前3年内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给予50%补助;不足3年的,据实给予补助。
第七条 贴息利率。贴息利率不超过当期商业银行贷款的LPR利率,即高于LPR利率的以当期LPR利率执行,低于当期LPR利率的按实际贷款利率执行。涉及组建银团的,以利率最低的放款银行的利率作为整笔贷款的利率。
第三章 贴息补助办理程序
第八条 申请贷款贴息补助额度。签订贷款合同后,符合条件的贷款主体向所在镇街提交《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额度申请表》(附件1)。镇街政府对项目改造成本进行复核,并根据复核结果初审后报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
第九条 贷款贴息补助额度审批。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根据贷款主体选定的融资方案,按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核实专项补助经费最高额度,报指挥部联席会议批准。
第十条 组织贷款贴息申请。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每季度发布通知,组织通过补助额度批准的贷款主体,就已支付的贷款利息申请补助。
第十一条 申请贷款贴息。符合补助条件的贷款主体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向所在镇街政府(或其指定部门)提交《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附件2)及利息发票等附件材料。
第十二条 贴息补助审批。镇街政府(或其指定部门)收到贷款贴息申请材料完成初审后,交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 贷款贴息拨付。市工改指挥部办公室审批通过后,交由市自然资源局将贷款贴息补助拨付到镇街,再由镇街按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要求拨付给贷款主体。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细则涉及的专项资金应按照有关规定合法合规使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追回财政资金。
第十五条 本细则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对之前已发生的贷款行为继续执行剩余年限的补助。2022年2月1日至印发之日期间发生的贷款行为,参照本细则执行。
附件:1.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额度申请表
2.中山市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贷款贴息补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