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缴存职工:
根据国家卫健委等十七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加大对多子女家庭的住房精准保障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针对多子女家庭加强公积金相关支持措施,通知如下:
对购买首套或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