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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号:中建通〔2023〕138号、中建规字〔2023〕4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6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我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专项清理工作。经清理,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范性文件:

编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规范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实施意见

中建通〔2019〕17号

2

中山市加快发展绿色建筑指导意见

中建通〔2012〕39号


       本通知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