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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废止《中山市市级财政各类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的公告

文号:中退役军人发〔2024〕14号、中退役军人规字〔2024〕1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7日

  为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经研究,决定对《中山市市级财政各类优抚对象临时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中民优字〔2015〕21号)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特此公告。


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