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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和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08年11月21日

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确定的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4项)和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3项),现予公布。   
    各镇区、各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要求,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工作,为弘扬中华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