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8日
中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方案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以推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投入,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环境,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文化氛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竞争力,推进中山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8年,全市紧紧围绕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需要,基本形成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主要知识产权(包含专利、商标、版权等)发展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全市百万人口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200件,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7.5件,专利结构明显优化;驰名著名商标数量有所增长;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达标企业数量显著增加。
——知识产权运用: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运营和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平台,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融合。
——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适合产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建立政府指导、企业主体、中介依托的市镇联动工作机制。
——知识产权文化: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宣传;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三、重点工作
(一)鼓励知识产权创造。
1.着力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强化专利质量导向,优化镇区专利创造效果的考核指标,按照“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进一步突出专利评价工作的专利申请质量导向。建立健全专利奖励工作机制,优化奖励政策,完善奖励流程,激励专利创造质量的提升。
2.大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资源向企业集聚,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出口型企业的政策引导和资源投入,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促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提升市场竞争力。组织专利重点企业开展贯标服务,鼓励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帮助企业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
3.推进商标、版权战略新发展。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企业品牌意识,鼓励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创立自有品牌,加强驰名、著名商标认证力度,不断提升我市产业品牌形象。引导企业参与“版权兴业”工作,培育一批“版权兴业”示范基地,为版权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二)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提升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依托科技情报分析、专利信息分析平台等,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领域和重点行业开展专利分析和战略研究,为我市重大经济活动提供专利评议工作。利用各类专业系统和服务平台,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为产业集群升级提供帮助。培育专利信息分析人才队伍,为开展专利导航、专利预警、专利运营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2.推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建设。鼓励和支持知识产权运营机构成立,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专利运营机制,探索实践专利运营商业化模式,发挥专利资产在企业经营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灯饰行业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建设,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完善灯饰行业知识产权交易和专利资产运营机制,实现专利技术与资本市场对接,促进专利技术的产业化、商品化和国际化。
3.推进专利导航工程项目建设。以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支柱产业为重点,发挥专利信息对产业研发方向、路线选择的导向作用,明晰产业竞争格局,确定产业发展重点,探索实施海洋工程装备、五金制品等专利导航工程项目建设,引导产业科学发展。
4.完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推进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融资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探索中山特色专利保险工作模式,出台相关引导政策,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专利保险产品,鼓励企业购买专利保险,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产业集群为基础,结合事权下放,通过委托执法方式将专利行政执法权下放镇区,逐步形成市镇联动、快速反应和运转高效的执法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充实执法队伍人员,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质,提高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加强城际之间知识产权保护协作和协同执法,提高跨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效能。
2.推进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建设。完善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建立专利执法与司法审判有效衔接机制,提高专利侵权案件调处效率。结合我市产业发展,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领域,探索建立灯饰以外的行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完善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有效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3.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向基层延伸。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延伸到展会和专业市场试点,指导展览会主办方制定展品审查备案、参展承诺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展会现场引入专业咨询提供智力支持,在专业市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基地,使知识产权保护前移到一线。
4.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专利、工商、版权、海关等执法部门协作配合,针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等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有效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围绕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信息共享、通讯联络、联合执法、会商协调、案件走访、“两法”衔接、信息公开、信息反馈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综合监管力度。
(四)优化知识产权管理。
1.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强化市委、市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和领导,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中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结合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实际情况,把握经济发展新动态,出台城市知识产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为城市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支撑。
2.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队伍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市镇两级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建设,加强和优化管理部门队伍建设,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强化跟班锻炼和挂职学习,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队伍综合素质,保证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需要。
3.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措施。优化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加强专利资助、公共服务平台、专利运营、专利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完善审批流程,引导知识产权聚焦产业发展,推进知识产权与产业的融合。在制定产业规划、科技立项等政策措施中,探索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4.发展规范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发展,引导知识产权代理行业向专业化、规模化方向发展。依法开展打击非法代理专项行动,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五)弘扬知识产权文化。
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力度。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网站等宣传平台,通过专题、讲座、论坛、微信、知识产权竞赛、知识产权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2.培养知识产权人才队伍。面向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研发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开展专利布局、专利分析实战班等培训活动,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着力引进我市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中介服务人才和研究人才。在大中专院校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活动,为知识产权事业储备一批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中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示范城市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检查、协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切实推动工作方案实施。
(二)政策保障。认真贯彻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与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相配套的政策文件,加强对全市工作的指导,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三)机制保障。中山市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镇区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制定进度计划,定期考核,确保目标实现。
(四)资金保障。在专利专项资金中保障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投入力度。各镇区要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专项资金,全面提升区域知识产权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