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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1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取消33项行政审批事项。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增加审批环节,并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和后续监管措施,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A2016141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