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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中山市二环快速路港口至横栏段工程(K0+000-K0+820与K14+480-K16+100段)公路用地及建筑控制区范围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1日

  中山市二环快速路港口至横栏段工程(K0+000-K0+820与K14+480-K16+100段)经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核准立项,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已获得中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为切实做好中山市二环快速路港口至横栏段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有关规定,现将中山市二环快速路港口至横栏段工程(K0+000-K0+820与K14+480-K16+100段)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告如下:
  一、公路用地范围划定。K0+000-K0+820段:起点为中山市港口镇沙港中路与恒丰三路交叉处,对应桩号K0+000,终点在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北侧,桩号为K0+820,路线全长0.82公里,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40米,主线双向6车道,全线互通式立交1处,主线桥梁1座,匝道桥梁2座。K14+480-K16+100段:起点为中山市横栏镇沙古公路跨线桥位置,对应桩号K14+480,终点在横栏镇富庆四路南侧,桩号为K16+100,路线全长1.62公里,按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54米,主线双向6车道,全线互通式立交1处,下沉隧道1座。沿线镇区包括横栏镇、东升镇、港口镇。公路用地划定范围为道路红线内划定范围(详见公路用地图)。
  二、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划定。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按《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最低间距要求进行确定。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严格执行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范围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城乡规划、国土资源、建设、工商、公安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公路建筑控制区管理工作,在规划、出让、审批公路两侧建设用地、建设项目时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的,应当征求公路管理机构的意见。
  四、土地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加快协调沿线镇政府、有关单位、村(居)委会,加紧开展道路红线内的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沿线镇政府应当协助项目法人进入控制区范围内进行项目勘建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公路用地范围图(略)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