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废止《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府办〔2011〕8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步规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方式核准程序的通知》(中府办〔2012〕54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山市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15〕72号)三份文件。此后我市工程项目招投标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