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中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和《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中府〔2014〕85号)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3日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