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消防“十四五”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消防救援支队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是广东省奋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重要时期,也是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关键时期。消防救援是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建“平安中山”的重要保障,必须围绕着消防改制后“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性应急救援要求,全面提升综合性应急救援能力。科学编制中山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对于指导中山未来五年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0年-2035年)》《广东省消防工作“十四五”规划》《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行动方案》《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编制本规划。本规划是在消防体制改革与职能转变基础上,积极谋划推动中山消防事业发展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1.火灾形势进一步稳定。“十三五”期间,全市共接警出动38716起,发生火灾2985起,未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市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取得显著成效,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消防救援队伍坚决扛起综合性应急救援职责,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作用和地位得到进一步彰显。
2016-2020年期间中山市火灾基本情况表
2.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落实。制定出台《中山市贯彻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意见》《中山市党政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消防工作考核制度》《中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规定》《中山市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中山市社会单位和个人消防安全不良行为纳入信用体系应用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行业部门和镇街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新业态、新领域消防治理要求。
3.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目标,部署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三合一”场所、出租屋、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等50余项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全面打响消防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连续12年高质量完成省市挂牌督办重点地区整治,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243家,临时查封1592家,“三停”1575家,行政拘留331人,办理2起失火罪,消除一大批火灾隐患和查处一大批消防违法行为,执法警示作用显著。
4.公共消防设施进一步完善。推动各级政府加大消防投入,新建改造消防队站16个,全面建成村居微型消防站234个,镇街购置1.5吨水罐小型消防车221辆,市政消火栓总数达到2.6万余个。消防救援支队新指挥中心及直属中队新营房建成进驻,综合性训练基地办证立项,确定水上消防救援站选址,指挥中心智能化项目、训练基地真火烟热场馆项目建成落地,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长足发展。
5.消防救援能力进一步提高。研判辖区风险形势,组建水域、山岳等5个类型7支专业救援队伍。推动落实专职消防队建设三年规划,新招专职消防员443名。全市共有国家队站11个,专职消防队站29个,消防站(含政府专职消防队)总数达到40个,共有政府专职消防员870名。累计投入经费5.79亿元,新购消防车92辆,装备器材6.5万余件(套),装备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6.消防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文博单位等6类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积极推进纳入全科网格,三乡、三角、东凤、南头、小榄5个镇落实政府消防安全网格管理专业化。大力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研发基层智慧消防管理平台,纳入中山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项目,共安装1.8万多套智能报警系统,3.1万余套狭小空间快速灭火系统,2800余套电动车智能充电桩。
7.消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消防信息化基础网络和硬件设施逐步完善,支撑能力日益凸显,形成“基础建设初具规模、业务领域基本覆盖、指挥通信体系初步建成”的信息化发展格局。建成并投入使用消防指挥中心和信息中心,建设消防信息网、指挥调度网,以及覆盖各级的消防视频会议系统。建成覆盖全市的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汇聚卫星、4G单兵图传、布控球、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移动通信指挥车、视频监控等100多路图像资源,为业务应用、视频会商、指挥通信提供可靠支撑。
8.消防宣传教育进一步深入。建成中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中心,完善消防宣传媒体资源阵地,在中央、省市等媒体上的消防宣传发稿量连续多年排名全省前三。建成消防科普体验馆11个、消防宣传阵地50个,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材料82万余份,在新媒体平台开设消防宣传专题、专版报道300余期。组建市、镇两级消防培训“讲师团”,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5850场次,发展消防志愿者4万余人,全民消防意识全面提升。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满意度及居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调查连续两年位列全省前五。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统筹发展与安全”理念,对消防工作提出新使命。消防安全是平安广东和平安中山建设的重要一环,要把消防工作放在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和社会治理大局中。“十四五”时期,随着中山重振虎威、加快高质量崛起的进程推进,城市空间格局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以及“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综合应急救援需求,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更加重大,任务更加艰巨。同时,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消防安全、消防服务和执法执勤等提出新要求。“十三五”时期,中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给消防工作提质增效筑牢基础,但一些制约中山消防事业发展的基础性、体制性、瓶颈性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1.消防责任体系有待健全。中山外来人口多、人口流动性大,基层工作任务繁杂交叉,统筹安全与发展不够,仍然存在一些新领域新业态、重点难点的消防安全问题。基层消防监督力量薄弱,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有待提高。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机制仍需完善,消防监管模式单一,综合监管、闭环整治、齐抓共管的消防监管格局尚未形成。一些社会主体消防安全意识不强,自我监管和自查自纠不到位。
2.消防救援力量有待充实。对标“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和“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全市消防救援力量缺口较大。中山市在编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1046人,仅占全省消防救援力量的4%,与常住人口配比远低于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4人/万人的平均水平。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平均每年出动近8000次,有5个消防救援站年均出动超过500次,日益繁重的应急救援任务与队伍编制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应急救援专业人才缺乏,特别是专业认证领域人才基本是空白,灾害处置专家库未建立,应对全灾种处置专业指导严重不足。
3.消防装备配备有待提升。随着消防救援职能任务由单一的灭火救援向“全灾种、大应急”方向拓展,现有消防装备以灭火为主,结构单一,缺少专业装备,高精尖的抢险救援类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执勤训练设施等缺口较大,无法在专业性或针对性上满足“全灾种、大应急”任务带来的应急救援需要。战勤保障中心、消防训练培训基地、水上救援队站等重要的消防场所尚未建成及投入使用。同时,市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配备大部分亟需更新,大多数政府专职消防站消防车辆和装备配备水平较低,基本都难以达到二级消防站的建设要求。
4.消防基础建设有待加强。消防规划编修实施不到位,全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滞后于城市发展。“十三五”期间,按照“一镇一区一大队、1+3建站模式(1个中心站加3个小型站)”的发展思路,目前,全市应建未建消防站的欠账较多,板芙镇、大涌镇、阜沙镇、东区街道、西区街道和南区街道等镇街只有一个消防救援站,未达到7平方公里救援范围的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配建、管理、维保等涉及多个部门,责任单位消防职责尚未厘清,维护、保养、管理水平尚需加强。集中统一的全市综合性训练基地尚未建成,消防救援队伍缺乏有效的协同训练,全市装备保障基地规模较小,应急物资储备不足等问题突出。
5.消防风险隐患有待防范化解。玩具、家具、电子、电镀等传统产业链上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企业众多,电商物流、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行业火灾风险日益突出。高层建筑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火灾风险系数高、扑救难度大,目前,全市投入使用或即将投入使用的超高层建筑(超100米)有14幢,高层建筑超过7000幢,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体超过80幢。“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分租式”厂房等高风险单位场所体量大、火灾荷载大、风险防控难度大。全市共有出租屋103649户、1124677间,大部分为村民自建房,存在先天性缺乏消防安全条件隐患,消防安全系数低,极易发生人员伤亡火灾。
6.消防信息化支撑能力有待提升。消防信息化和“智慧消防”的支撑能力与现代消防治理理念、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基于信息化的消防安全源头监管手段匮乏、范围有限、能力不强,火灾风险智能分析和风险隐患动态监测预警水平较低。灵敏真实、快速机动的灾害现场感知网络尚未形成,采集汇聚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待提高,决策所需的大数据资源还不够健全完整,辅助指挥决策的效能不佳,与“全灾种、大应急”综合救援需要还有差距。区域应急通信体系构建与装备建设亟需加强。针对跨区域、长距离、大范围,特别是在公网通信瘫痪以及高层、地下、隧道、大型综合体等复杂环境下,自成体系的、独立的、垂直的重特大灾害应急救援通信网络尚未构建,难以满足“全天候、全过程、全方位”的通信保障需求。
7.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有待提高。行业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宣传专业性、针对性不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缺乏联动机制,未形成部门协同工作合力。全民参与消防、群防群控的意识不强,“三小”场所经营者、个体工商户、老人儿童等群体自防自救能力不足。消防志愿者队伍数量不足,培训机制不完善,消防志愿者作用发挥不明显。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训词精神和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快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着力补齐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救援装备短板,构建新时代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中山打造“湾区枢纽、精品中山”,聚力建设珠江东西两岸融合发展支撑点、沿海经济带枢纽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一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到2025年,与中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公共消防安全体系和消防救援力量体系基本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效能更加彰显,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显著增强,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消防安全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和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满意度保持高位。
——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机构改革、执法改革和消防救援队伍改革等重大举措,建立更加健全、更加高效的消防体制机制新格局。构建党委政府牵头抓总、消防救援部门综合指导、行业部门协同履责、基层精细优化落实、安全理念融入人心的消防安全治理新体系。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构建消防监管新模式,基层消防管理网络坚强有力,消防网格化纳入全市综治网格协同高效运行,消防执法权限逐步下放到各镇街。
——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显著提高。形成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协同、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为补充的消防救援体系,城市消防员万人拥有率达4。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效落实,城市消防救援站及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水平提升。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初步完成,消防救援队伍训练体系不断健全,战勤保障能力明显加强,综合救援能力大幅提升,全面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
——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稳步完善。争取广东省在中山整合设立一个市级“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救援站)。公共消防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以“一级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分级快速救援体系。到2025年,一级消防救援站以接到出动指令后正常行车速度下5分钟内可以到达其责任区边缘为原则完善建设,推动二级消防救援站改造提升,新建消防救援站按照一级消防救援站标准建设。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打通消防车通道、加快市政消防水源和市政消火栓建设,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基本达标。
——智慧消防格局形成有力支撑。“智慧消防”深度融入中山智慧城市总体建设,打造智慧共享的消防基础设施网络,建设韧性高效的应急通信体系,构建全域物联的消防感知网络,以灾害防控、应急救援、公众服务、队伍管理为核心,建成社会公众服务、社会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队伍内部管理等应用平台,构建“智慧消防”全平台,消防治理能力现代化、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消防安全文明程度全面提高。消防宣传责任全面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完善,重点人群教育培训机制有效落实。“人民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深入人心,人民群众消防安全素质及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高,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达75分以上。
“十四五”核心指标
注:以上核心指标规划目标值主要参考《广东省消防“十四五”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广东)消防救援规划(2021-2035年)》核心指标数据。
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健全完善党委政府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制度,将消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主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实事工程,建立健全边界清晰、分工明确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架构,将消防工作纳入对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及领导干部工作考核内容。落实消防工作考核制度,构建科学严谨的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完善考核通报、奖励、约谈等考核机制。实体化、常态化运行市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完善消防安全委员会联席会商、联合执法、信息通报等工作机制。
落实部门条线监管责任。明确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清单。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厘清行业部门监管边界,推动各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融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明确消防安全归口管理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压实行业部门消防职责。全面推进行业部门消防工作标准化和行业领域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根据各行业、各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制定标准、开展试点,以点带面提升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具体程序及内容,强化“消地协同”。
突出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社会单位落实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制度。定期开展火灾风险研判,确定火灾防范重点场所名单,深化推进火灾防范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开展消防安全大约谈、大培训,培养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实施《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加强高层建筑、“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出租屋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强化对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履职监管。
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为保障的“五位一体”新型消防监管模式。
优化日常监管机制。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监测告知承诺管理。推动消防“双随机、一公开”系统与各级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对接,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改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管机制,科学聚焦火灾高风险的行业、区域或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开展消防安全上门“指导性”检查和服务工作。根据重大节日或重要活动等节点的消防安全监管需要,组织针对性集中检查。建立火灾隐患“吹哨人”制度,完善火灾隐患投诉监督机制,中心化、实时化受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案件。
深化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以消防信用积分制为基础的消防安全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体系运用,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未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整改的社会单位和个人,将失信记录统一归集到中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实施惩戒。完善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机制,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主体责任。
推行“互联网+监管”方法。加强消防物联网设施、设备建设和应用,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新型互联网监管手段。依托中山“数字政府”大数据中心、应急管理信息化以及基层“全科网格”信息化等管理平台,集成各类防火监督系统,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智能监管体系,实现“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建成中山消防安全管理大数据库,构建全市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开展全时段、可视化的消防安全监测和预警,实时化、智能化对火灾高风险行业、区域或单位实行动态监测。
提高火灾调查问责效能。建立健全火灾调查协作机制,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求。健全火灾调查管理制度,明确案件任务分工、调查内容及消除程序,推动各级消防救援站开展简易火灾登记。支持火灾调查专业机构发展,形成行政管理和社会力量互补的火灾调查新局面。深化火灾延伸调查,强化火灾事故“一案三查”。强化调查结果运用,健全较大以上火灾调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机制,对重点火灾事故案例开展综合研究分析,指导防火检查、灭火救援、消防宣传等工作。
织密基层消防治理网络。严格落实《中山市关于贯彻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贯彻实施《中山市火灾防范条例》,实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消防救援机构委托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赋予政府专职消防队、小型消防站等组织消防巡查、协助执法职能。推动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开展火灾预防工作,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镇街政府依法厘清基层消防救援机构、行业部门、公安派出所、网格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监管职责,构建层级清晰、权责明确、各负其责的全覆盖、无盲区消防监管责任体系。
加强消防执法能力建设。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执法纳入基层综合治理“全科网格”管理体系。根据广东省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工作指导意见,明确消防网格监管任务,科学配置网格力量,健全网格员消防安全履职激励和监督问责机制,充分发挥综治、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伍等作用,创新社会消防群防群治管理模式。健全消防执法队伍岗前培训、专门培训及在职培训制度。
强化消防社会服务能力。推进消防事项“一网办、零跑动”工作。全面落实消防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对接“粤省事”“粤商通”平台,提升消防便民利企服务能力。结合消防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压缩现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时限。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鼓励和引导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承担部分公共消防安全服务职能。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市场化、多元化发展,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开展消防安全社会化服务工作。
加强消防救援攻坚力量建设。面向“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坚持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发展定位,立足“一专多能、一队多用”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需要,依托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五大区域消防救援力量,全面构建中部区域(主城区、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面向轨道交通和高空救援(含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东部区域(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面向隧道和水域救援,西部区域(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面向地震和建筑坍塌救援,南部区域(三乡镇、坦洲镇)面向山岳救援和森林火灾处置,北部区域(黄圃镇、阜沙镇、三角镇)面向石油化工处置的八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
壮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要求,推进现有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按标建队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市消防站执勤力量必须按照每个班次执勤人数特勤站45人、普通站36人、小型站15人的标准予以配备,优化力量整合,实行单编制管理。2021年起,启动现有政府一级和二级专职消防队攻坚升级行动,2025年底前,确保所有应建的政府一级专职消防队和二级专职消防队的营房、车辆、人员、经费等至少达到一级专职消防队的建队标准。厘清政府专职消防队职能定位,健全政府专职消防队管理机制和保障机制,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管理架构和隶属关系,实现统管统训,推动政府专职消防队逐步向职业化、专业化消防救援队伍转变。
发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大力发展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鼓励企事业单位负起主体责任,通过独立举办、政企合办、企业联办等形式,推动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应建尽建”和“提档升级”。推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加强业务指导、联勤联训和指挥调度,落实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鼓励引导社会民间资本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企业、团队、群体、个人等积极参与社会应急救援,建立志愿消防队。推动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工业园区、社区小区、出租屋等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专人、专岗、专班值守,充分发挥先期预警、早期处置的“第一梯队”力量作用。
强化消防救援队伍实训能力。落实《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科学制定中山消防救援训练基地建设规划。针对消防救援任务需求,在训练基地配备完善的体技能训练设施、各类自然灾害事故处置训练模拟设施和战勤保障训练设施。推动训练体系由“单灾种”向“多灾种”转变,推行“基础训练站内训、合成训练集中训、专业训练专门训”训练机制,实现“政府专职消防队”与“国家队”“四同一”训练。优化八大专业应急救援队训练模式,建立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专业应急救援定期专训实训机制。加快建设中山市消防救援综合训练基地(支队级)、坦洲南部战勤保障基地建设,并实体化运行,满足针对高层建筑、水域救援等适应中山特点的火灾隐患及专业应急救援的轮训需求。探索开展水域、隧道、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典型灾害救援预案编制,建立“典型战例库”,优化作战预案。
加强消防综合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出台实施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的实施意见,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标准,推动各镇街出台实施镇街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保障办法及政府专职消防员退出机制,细化消防救援人员在职业荣誉、伤亡抚恤、救助基金、社会优待、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人员落户、子女教育、家属安置、福利待遇、经费保障、教育培训、科技和人才保障等方面的各项保障规定,确保队伍稳定发展。对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体系,完善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看病就医、住房保障、优先优待、伤亡抚恤、奖励激励等方面政策,提高政府专职消防员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开展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和薪酬体系课题研究,细化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和薪酬标准,稳步提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待遇水平。
加强消防救援站装备配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7)》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相关要求,编制实施《中山市消防救援装备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到2025年,中山市所有消防救援站消防车辆装备在达到《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7)》必配车辆装备的基础上,东、南、西、北、中五个战区均达到拥有2辆水罐消防车、2辆云梯消防车、2辆高喷消防车、1辆排烟消防车、1辆照明消防车、1辆防化洗消消防车、1辆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1辆充气车和1组远程供水车的要求,所有消防救援站消防队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率、灭火器材配备率和抢险救援器材配备率达到100%。“十四五”期间,每个大队的消防车辆更新不少于2辆,每个消防救援站拥有1台主战车、1台多功能抢险救援车,每个升级或新建一级消防救援站按“3+2+N”配齐消防车辆装备。
加强专业攻坚装备配备。结合中山市灾害特点和区域装备建设需求,加强复杂恶劣环境和极限条件下的特种攻坚装备配备,形成适应多灾种的系统化、智能化、模块化、专业化灭火救援装备系列。根据区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任务专业化处置要求,专业攻坚装备应满足中部区域(主城区、港口镇、沙溪镇、大涌镇)面向轨道交通和高空救援需求,配备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高空破拆、登高平台、云梯、举高喷射、压缩空气泡沫、高层供水(气)消防车辆以及内攻搜救、楼梯运送、便携破拆、高空救生救援通道等;东部区域(火炬开发区、翠亨新区、南朗街道)面向隧道和水域救援需求,配备全驱动灭火救援消防车及水下搜救机器人、多功能救援飞行器、专业防护、搜索测绘、水面救援、水下破拆、水下通信、潜水打捞、救援舟艇及运输等装备;西部区域(小榄镇、古镇镇、横栏镇)面向地震和建筑坍塌救援需求,配备侦察(灭火)机器人、高风压排烟消防车及搜救定位、通信网络等;南部区域(三乡镇、坦洲镇)面向山岳救援和森林火灾处置需求,配备快速调度车、重型水罐车、干粉车、火场照明车、保障车等;北部区域(黄圃镇、阜沙镇、三角镇)面向石油化处置需求,配备举高喷射、举高破拆、灭火冷却、远程供水、泡沫输转、化学洗消、多功能侦检消防车以及消防机器人、无人机、远距侦检、快速堵漏、动力关阀等装备。
完善消防队员防护装备配备。在所有消防救援站消防队员的个人防护装备配备达标的基础上,推动个人防护装备性能升级。结合中山市季节性特点,针对冬夏季节加强一体化轻便高性能消防队员灭火和抢险救援防护服装、新型灭火防护靴等装备配备,减轻消防队员单兵负荷。加强消防队员防护装备配备和备份,有针对性地配备水域、山岳、危险化学品等灾害事故处置的特种防护装备。及时更新消防队员防护装备,对达到服役年限和其他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防护装备及时更新换代。到2025年,消防队员的主要防护装备全部完成升级。
提高消防装备质量管理水平。完善消防装备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装备采购验收、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到期报废、更新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装备质量监管,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合作等模式,加强装备定期检测标定。加强装备维护管理,推行消防装备例行性巡检、专项巡检和随机送检机制。借助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消防装备大数据系统,对接实战指挥平台。搭建消防装备物联网系统,研发装备物联网手机端APP,实现装备数据实时动态查询与管理。2021-2022年,开展装备信息物联网及移动查询终端建设,构建装备信息物联网大数据库,对接“智慧消防”平台,实现消防装备全过程跟踪、全寿命管理以及作战效能统计分析;2023-2025年,实现消防装备物联网管理系统与实战指挥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为实战指挥决策提供辅助依据。
加强战勤保障能力建设。构建多层级、一体化战勤保障力量网络,推进市、镇两级战勤保障中心和装备物资储备库建设,形成南部-中部-北部“三大战区”保障中心。完善战勤保障机构、强化装备物资储备能力、完善装备物资投送体系、建立社会保障力量征用和补偿措施,明确市内跨行政区域增援经费保障主体责任,制定出台战时经费保障标准和支出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战勤值班遂行作战制度。制定支队级战勤保障中心装备器材配备标准,按标准储备各类器材装备物资,切实达到模块化建设标准和实战需求。强化战勤保障车辆配备,配齐供气、供液、器材、抢修、饮食、加油、运兵和宿营等类型战勤保障消防车,满足战勤保障任务需求。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的社会应急保障联动机制,实现与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部门和社会力量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响应迅速。
加强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结合中山市推进城市环湾布局向东发展以及产业梯度布局、城市功能科学划分,落实《中山市消防专项规划(2018-2035)空间规划》任务,推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市、镇两级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消防基础设施用地。将消防救援站、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纳入全市“出让居住用地配套公建”类别中,推动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与城市更新、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管理。建立城乡消防专项规划年度实施内容的滚动编制机制,逐年明确全市消防救援站、市政消防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完成时限,确保消防专项规划内容落地实施。
建强城市消防救援站。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2017)》要求,按照“特勤站60人、普通站45人、小型站15人”的标准,建强中山城市消防救援站,并按照“一级消防救援站+二级消防救援站+小型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的建设模式推进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基本实现城市消防救援站“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辖区边缘”的要求。到2025年,全市新建或升级改造一级消防救援站17个、二级消防救援站6个、特勤站6个、水上消防救援站2个、消防训练基地1个,10年以上的老旧消防救援站全部完成升级改造。
建强区域专业消防救援站。结合中山市在珠江西岸的地理位置优势、空间布局及产业发展等实际情况,争取广东省在中山市岐江新城整合设立一个市级“区域消防救援中心”(大型消防救援站),到2022年,完成大型消防救援站人员和装备的整合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力争完成场地、房屋建筑等硬件配备。到2025年,大型消防救援站场地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综合考虑中山自身水文条件、海域通行能力等特点,在翠亨新区和中心城区江边分别设置一个海域消防救援站和水上消防救援站,建设完善水域救援、船舶火灾扑救的训练基地并承担水域救援培训功能,增加水域灾害事故救援的模拟训练设施,配齐应急保障物资,以应对港口大型船舶危险化学品火灾救援、水域自然灾害救援等需要。
建强城市消防水源及消防通道。按照消防专项规划,结合城市道路改造修建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和取水点,满足消防用水需要。“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建市政消火栓2500个,所有新建市政消火栓与市政供给水等系统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与同步使用。完善消防车通道建设,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加强消防车道建设顶层设计,重点推动新建或现有消防救援站车辆出勤通道的建设,推动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设置充分符合消防车通道宽度、间距、限高、承载力等方面要求。大力推动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等消防车通道专项整治行动,解决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老大难”问题,逐年制定专项计划,完成对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和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对老旧小区、“城中村”等区域制定实施“一社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整治方案,结合城市更新和“三旧”改造等计划,分类分批进行督办整治。
构建“智慧消防”全平台。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救援总体信息化总体规划(2021-2023年)》文件精神,结合中山“智慧城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推动消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依托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全市消防公共设施数字化管理、设备状态感知等,将消防指挥融入城市感知网络,打通信息壁垒,构建“智慧消防”全平台,形成一盘棋响应机制,实现融合指挥。到2025年,“智慧消防”全平台基本构建起以消防基础设施网络、消防救援应急通信网络和消防感知网络为主体的3大信息化基础网络体系,形成1套新型信息化架构,建立社会公众服务、社会安全管理、消防监督管理、应急救援指挥、队伍内部管理等5大应用体系,消防治理能力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加强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建立全资源要素支撑的指挥决策体系。在支队消防指挥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结合“智慧消防”建设,通过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同步搭建的物联网采集并汇聚的各种消防基础数据,通过延伸拓展,逐步构建文字、图像、语音、视频等全要素于一体的指挥决策平台,使其具备战备值守、应急指挥、重大安保、辅助决策等一系列重要实战指挥作战功能,实现灭火救援指挥调度的可视化、多元化、扁平化,信息获取的多维化、直观化、焦点化。探索视频感知、智能传感等技术应用,准确感知、实时汇聚灾害现场人、车、装备等核心要素,为指挥决策提供一手灾情信息和实时精准的数据支撑。精准化接警调度,运用语音图像识别、智能检索、定位导航等技术,拓展视频报警、微信报警等多元化汇聚相关灾情险情信息的渠道,建立自我调整、反复迭代的调度方案,依托支队消防指挥平台,自动规划最优路径及方式,实现一键式调派、精准化调度,优化接警、调度、统计阶段相关功能,提升接警调度速度和效率。
加强消防应急通信基础建设。深入研究对接升级粤港澳大湾区应急通信保障,综合利用公网集群对讲、卫星对讲、卫星融合对讲等技术,确保在粤港澳大湾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通信畅通。发展融合通信、聚合通信和5G等新技术,升级改造现场应急通信系统的专网音视频基站、智能接入网关等核心关键设备,兼容灾害现场各类采集传输设备,实现音视频资源统一汇聚、共享共用,建立扁平化指挥平台融合通信。立足实际,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按标准配齐前突应急通信保障车、移动专网基站、移动视频指挥箱、车载图形工作站、5G、DV单兵等关键通信装备,构建功能完善的城市应急通信系统及地质救援应急通信系统。持续推进支队、大队两级应急通信保障队伍建设,加强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实演,打造一支技术过硬、随需而应的应急通信保障队伍。至2022年,完成支队指挥中心应急通信设备配备,按照“一主一备”要求,完成通信器材运输车、高宽带卫星便携站等应急通信器材配备,支队配备1辆卫星通信指挥车,实现多种通信系统融合通信;至2023年,建成完善的城市应急通信系统及地质救援应急通信系统;至2025年,完成与省级粤港澳大湾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的对接。
专栏10中山支队应急通信建设规划清单
完善消防宣传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中山市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加强全市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行动方案》,压实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责任,完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机制,营造浓厚消防安全宣传氛围。
加强宣传阵地队伍建设。实体化运作支队全媒体中心,梳理分工、完善制度、充实人员,确保全媒体中心有序高效运作。组建专业消防宣教队伍。在各消防救援大队建立专职宣教队伍,推行消防监督人员监督检查前开展消防宣传模式。在全市范围发展注册新消防志愿者,完善各项制度,不断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推动市、镇街加大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力度,在节假日、重要节点通过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推动各镇街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在各镇街大型综合体、人员密集场所建立消防安全“微体验点”,设置消防宣传展板、模拟报警、VR灭火体验、消防科普影像设备、模拟灭火实训等功能。
强化重点人群消防宣传教育。推动落实全市消防宣传“五进”实施方案,联合多部门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重点开展消防安全“进万家”嘉年华活动,对城区住宅小区开展“全覆盖”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开展消防安全“明白人”“责任人”“管理人”“边缘人”“热心人”培训。
强化社会化消防培训。强化消防宣传社会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教育。加快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行业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安全相关责任人基本技能实操实训,加大对小企业主、农民工等的靶向性培训,提升重点群体自防自救能力。
全面加强党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把消防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要强化“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建立市消防安全办公例会制度,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防患问题。建立“集中办公+巡查督导+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确保规划中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配套规章修订情况,完善各项执法工作制度、便民服务措施,为推进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改革提供实践依据。相关职能部门在政策、标准及管理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出台配套的规划、标准和管理规定,对已有的管理办法、条例中不能适应消防救援内容的,要及时修订,确保与时俱进。
“十四五”时期,消防救援的发展任务艰巨,需要加强资金保障力度,加强消防经费统筹管理,科学合理制定中长期支出规划,重点向“智慧消防”建设、实战急需重大项目倾斜,健全权责明确、规范高效、分类负担、分级保障机制,并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实际,建立全市消防经费动态调整保障机制。
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将消防规划推进落实情况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以及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火灾隐患突出、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每年年终对全市各镇街消防救援规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并公布结果,对考核不达标的镇街约谈通报并进行督办。
附件
中山市“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建设规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