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16日
中山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试点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加快推进健康中国行动,根据全国爱卫办、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关于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建立健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推进我市健康治理体系和健康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改革创新、整体统筹、实事求是、科学有效、多方参与的基本原则,将公共政策、城市规划、重大项目建设列入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和干预范围,把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作为落实健康优先理念的政策工具,推动“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不断提升政府和部门科学决策和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推进健康中山建设。
二、总体要求
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我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机制,初步制定我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管理办法、实施计划、技术路线。对部分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评估。
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体制机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全面推广应用不断扩大,实现对所有重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工程项目进行评价评估。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工作机构。依托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指导和规范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工作,研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审议和推动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日常工作由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承担,负责组织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制定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编制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技术指南等政策文件,负责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组织、协调、实施、管理和宣传等工作。
(二)明确实施主体。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实施主体是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拟定和实施部门,负责在公共政策出台前或重大工程开工前,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并将评估结果报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备案。其中,重大工程项目的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应在环境影响评价时一并开展并独立成章节。
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负责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
(三)组建专家委员会。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负责组织成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受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委托组织开展评估工作,成员由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根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推荐遴选。
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应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中聘请,重大工程项目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可以从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专家委员会的成员中聘请,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聘请。
四、评估对象及内容
(一)评估对象。
1.公共政策。以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含卫生健康部门)名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本行政区域或者其管辖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市政府及各部门的内设机构发布的公文,以及转发上级政府或部门的文件,不属于评估对象。
2.重大工程和项目。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由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二)评估内容。
遵循大健康理念,从最广泛的健康影响因素入手,以物质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生物心理因素、生活方式因素、医疗服务因素等大健康影响因素和躯体健康、心理健康、社会适应和道德健康“四维健康观”为依据,评价评估相关政策、规划和项目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影响危害健康的因素,并针对可能存在的健康风险因子,提出改进对策建议。
五、评估程序
根据评估对象的健康危害性、社会敏感性和覆盖人群情况,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可采取简易程序或标准程序进行技术评估。
(一)简易程序。健康危害性低、社会敏感度弱、覆盖人群较少的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可采取简易程序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评价评估过程只对现有材料进行书面评估,无需收集任何新的信息或数据,评估专家出具评估报告仅作简要陈述,无需出具详细技术评估报告。
(二)标准程序。具有潜在健康危害影响、社会关注度高、覆盖人群广泛的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需采取标准程序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主要程序包括:
1.部门初筛。各部门在拟订公共政策时,对照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详见附件1),组织专家对可能涉及健康相关的因素进行初筛,最终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并形成书面初筛意见,交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备案。
重大工程项目由实施主体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同时,组织专家对项目可能涉及健康相关的因素进行初筛,并将初筛结果交市发展改革局审核后报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备案。
2.提交登记。实施主体完成初筛后,对于需要进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公共政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由实施主体提交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进行登记。
3.分析评估。实施主体收到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同意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书面回复后,组织5或7名相关专家组成评估组,由专家组按照健康影响评价技术流程完成后续评估工作。专家组可采用“(2+X)模式”,其中“2”为卫生健康领域和法律法规领域专家,“X”为根据拟订政策领域,选择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评价评估过程应注重效率优先,最大限度减少行政决策时间成本,原则上评价评估过程一般不超过7天,评审对象特别重大的,评价评估过程不超过15天。
4.报告建议。经专家技术评估后,专家组应撰写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和意见反馈给实施主体,并抄送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评价报告主要反馈原政策条款可能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修改意见,提出科学性、适宜性和可行性的修改建议,目的是提高健康水平,降低或尽可能减少健康消极影响。
5.反馈确认。实施主体在收到健康影响评价报告和修改建议清单后需对照修改建议清单逐条进行分析,评价结果采纳情况需书面反馈给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存档。
六、结果运用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是政府和部门制定各类政策、规划、重大工程和项目的重要依据,由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备案。对我市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报告先进案例要及时上报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办、全国爱卫办。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重要抓手。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公共政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启动初期即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减少健康危害因素。根据“先行先试、逐步完善”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
(二)加强指导,定期培训。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要加强对各部门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业务指导,每年邀请重点高校、科研院所、行内专家对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人员开展技术指导培训至少一次。
(三)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大力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业务宣传,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推动将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及各级干部培训的内容,提升干部群众对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工作的认识。
健康影响评价评估路径图和健康影响评价评估技术流程等相关配套文件由健康中山行动推进办另行制定。
附件: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
附件
各部门涉及健康相关因素的政策文件范围及对应健康问题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