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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中府办〔2025〕10号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2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中山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中府办〔2015〕68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