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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中山市民众镇中心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复函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03日

民众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启动〈中山市民众镇中心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民府〔2014〕18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依据《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你镇关于《中山市民众镇中心区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控规(2010版)》)调整的启动程序符合法定程序。按照《控规(2010版)》调整论证报告会的专家意见和论证结论,同意启动《控规(2010版)》调整。调整形成的控规成果应以报批年份标明版次。
二、你镇应尽快组织编制《控规(2010版)》调整方案,认真贯彻《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中府办〔2013〕41号)要求,确保《控规(2010版)》调整与城市总体规划、干线公路网规划等相关规划衔接一致。要进一步完善公共设施、市政设施、道路系统及绿地系统规划,并按法定程序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查报批。报批材料中应当附具规划地段利害关系人(含市土地储备中心、交通发展集团及城建集团)意见及处理结果。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