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栏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报批<中山市横栏镇永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3)>的请示》(横府示〔2014〕24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横栏镇永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3)》应规范命名为《中山市横栏镇永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2014)》(下称《控规》),原则同意《控规》,但需在《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补充完善》获得市政府批准上报后实施。
二、《控规》为横栏镇永丰片区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的要求。
三、你镇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必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镇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