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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5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2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5日


 
中山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2014-2015年)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整合各方面资源,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快中山美居产业平台建设,建设一批具有中山特色的自主可控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包括电子商务代运营、人才培训、网店服务、物流配送、诚信认证等内容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认定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实训基地、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和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努力与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运用电子商务推动我市工商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中山市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1.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以中山云服务平台为基础,2015年底前加快健康云、位置服务云等基础平台建设;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服务功能,促进数字资源整合,融合北斗定位等物联网技术,加快电子商务基础平台建设。
2.加快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结合实际情况,2014年底前认定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2015年认定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基地。
(二)加快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2014年底前,依托市电子商务协会,加强资源统筹,组织实施面向公务员、企业决策者及员工、学生和社会人士的电子商务培训。2015年底前,完成人员培训超1.5万人次。引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鼓励社会机构参与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建设。
1.加强电子商务技能人才培养。由市教育局牵头,加强市内中高等职业院校电子商务专业建设,探索“招工即招生”的现代学徒制培养模式。
2.认定一批电子商务实训基地。结合实际情况,2014年认定一批电子商务企业实训基地,在开展电子商务普及培训基础上,结合产业集群需求,实施具有产业特色的电子商务培训课程体系。
3.建立市电子商务导师团。以家电、服装、五金等传统优势产业为基础,2014年建立电子商务导师团队,认定和培养一批行业电子商务实操专家作为电子商务导师,开展具有中山特色的电子商务实训工作。
4.建设电子商务人才网络服务平台。依托中山云服务平台,2015年底前,支持市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和推广中山市电子商务人才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提供课程培训、导师推介、人才招聘等服务,促进区域电子商务信息、人才交流。
(三)加快中山美居产业发展。
1.注册中山美居集体商标。在已注册五金锁具、食品类产品的基础上,力争在2015年底前,我市优势传统产业再有3-5类产品纳入中山美居范畴。
2.组建中山美居产业联盟。力争在2014年底前,由我市五金制品、家具、灯饰、服装以及家电产业的龙头企业发起成立中山美居产业联盟,并举行产业联盟成立大会。
3.制定中山美居产业准入及淘汰标准。在2015年底前,由中山美居产业联盟成立中山美居产业专家委员会,制定各行业产品以及企业授权使用中山美居集体商标的标准。
4.开展中山美居产品标准化库建设。加快中山美居3D模型库及支撑系统建设,力争在2014年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在2015年底前实现系统试运行。
5.推动中山美居产业园建设。启动中山美居体验酒店建设,在2014年底前,完成40000平方米园区改造工程。在2015年底前,力争引入工业设计、家居设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类企业50家以上,相关配套企业20家以上。
6.举办中山美居家居设计大赛。2014年继续举办年度中山美居家居设计大赛,征集优秀设计方案,筛选优秀作品在中山美居体验酒店或体验中心O2O展示。
7.筹办中山美居产业巡回展。充分考察国内市场需求,结合中山美居产业发展实际,探索在国内区域性商业中心城市等地举办中山美居产业年度巡回展。
8.加快中山美居微商城建设。2015年协调中山市电子商务协会和中山美居产业联盟,制定中山美居微商城建设工作方案,加快美居微商城的建设和推广。
(四)培育一批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1.按年度认定一批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对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加强指导和扶持,加快我市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育工作。
2.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实施产销分离。2015年底前,制定扶持措施支持条件成熟的电子商务企业实施产销分离,培育一批限上电子商务企业。
(五)建立完善第三方支撑服务体系。
1.培育及引进第三方支撑服务企业。依托示范基地等平台,2015年底前,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机构,争取在电子商务策划、美工、设计、摄影、客服、培训、代运营等方面各培育1-2家标杆企业,推动产业龙头企业与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标杆企业对接。
2.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2015年,争取我市与国内知名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建设集合店(暂定名)的形式,重点促进家电、灯饰、五金、服饰、家具等优势传统行业抱团开展电子商务,继续组织我市企业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推动工商企业与移动或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接。
3.积极推进物流配送标准化。结合我市家电、灯饰、五金、服饰、家具等优势产业特点,2015年底前,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认定标准,认定一批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为产业集群提供货物仓储、快递配送等物流服务。
(六)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专项活动。
1.开展中山市“3·28”洽谈会线上线下同时展示。根据“3·28”洽谈会安排,在2015年,结合线下展示,对参会产品、企业、项目、产业发展环境进行线上展示和推介,实现线下现场展会和线上平台的联合推介。
2.开展中山美居电商节系列活动。组织策划年度中山美居电商节系列活动,遴选本地电子商务平台承办电子商务促销活动。鼓励本地电子商务平台或专业电子商务企业以采销模式承办促销活动。在2014年“五一”期间,启动中山美居电商节,争取在“双十一”期间系列促销活动达到高潮。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主体给予奖励。
(七)加快编制电子商务规划。加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加快编制《中山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2014-2020年)》。2014年,指导小榄、沙溪等重点镇区开展本镇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明确本镇区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园区建设、项目培育等方面的实施路径,推进镇区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八)建立电子商务项目库。2014年起,按年度收集筛选一批重点电子商务项目,建立全市电子商务项目库,积极推荐有关项目申报国家、省级扶持资金,争取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获得用地指标、扶持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日常工作。各镇区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大发展电子商务的力度。
(二)加快研究制订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措施。
1.2014年9月前,市电子商务协会研究制订中山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实施;2014年10月前,市电子商务协会研究制订电子商务企业实训基地认定办法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审定。
2.2014年9月前,市电子商务协会研究制订全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认定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3.2014年12月前,市电子商务协会研究制订中山市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并开展第一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认定工作。
4.2015年,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制定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认定标准,出台有关管理办法,认定一批市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引导和鼓励快递企业加强与电子商务企业沟通和合作,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效率。
(三)加大扶持力度。
1.统筹加大财政支持力度。2014至2015年,市财政在产业扶持资金中的工业发展资金安排商贸流通业专项,重点支持中山美居项目、重点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示范镇、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实训基地、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和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以及开展电子商务及快递行业统计等。
2.支持开展电子商务专项活动。对承办大型电子商务专项活动的单位给予一定比例资金补助,对活动中成效显著的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奖励。
3.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重点引进代运营、支付、供应链服务等电子商务企业或第三方服务机构落户我市,在租金等方面给予扶持。
(四)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工作。
1.加强电子商务统计。开展电子商务行业统计工作,2015年底前,市镇统计部门制定措施,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资质以内建筑业企业开展电子商务情况进行统计,做到应统尽统。支持电子商务协会开展电子商务统计调查和分析,及时了解电子商务规模、发展趋势及存在问题。
2.开展快递行业统计。2015年底前,由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协助,组织市快递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协会等机构对本市快递收发数量等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定期报送数据及其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