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技术改造是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是实现技术进步、提高生产效率、推进节能减排、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中山”的核心任务,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创新为动力、政策为保障、管理为支撑,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相结合,淘汰落后产能与绿色发展相结合,改造提升优势传统产业与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相结合,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加强规划,完善机制,不断加大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高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效率,全面提高我市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二、工作目标
(一)投资结构明显优化。到2016年,年技术改造投资增速达15%以上,规上企业累计开展技术改造达70%以上,技术改造投资占工业投资的比重明显提高,其中机器装备投入占技改投资的比重达50%以上。
(二)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到2016年,骨干企业关键装备60%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主要行业先进产能占比显著提高。
(三)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到2016年,工业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率达90%以上,企业生产管理科学化、自动化和智能化程度明显提高,重点骨干企业信息技术集成应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规模以上企业资源计划(ERP)普及率和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60%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实施一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储备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思路,组织实施一批优质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优先把优质技术改造项目纳入市产业扶持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并优先向国家、省推荐申报相关扶持。
(二)加快一批增资扩产项目建设。全市征集一批投资计划明确、技术工艺成熟、产品质量稳定、市场渠道完善的重点增资扩产项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争项目快建设、早投产、速达效。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及技术中心建设。支持企业与国内外大学及科研机构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应用等合作,鼓励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提升技术创新实力,促进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及应用。
(四)提高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企业针对产业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组织实施一批共性关键技术产业化项目,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加快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利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工艺技术、生产装备自动化、数字化水平。
(五)推动产业集群协同技术改造。以各类国家级产业基地以及产业集群为载体,引导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推动大中小微企业以产业链进行协同技术改造及创新,选择若干优势产业关键环节进行“建链”、“强链”、“补链”改造与创新,做大做强产业集群,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小企业“铺天盖地”的产业发展格局。
(六)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信息技术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仓储物流、质量溯源、商业智能等领域的应用,鼓励企业广泛运用信息技术,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设备以及管理模式,全面推动企业工业机器人、自动化车间以及智能化工厂的建设,实施“机器换人”“智能车间”“精益生产”等示范工程建设。
(七)提升绿色制造及安全生产水平。支持企业运用国内外先进节能、节水、节材设备及工艺和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研发系统,提升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力度,优先支持安排技术工艺先进、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项目。切实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引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任务目标和重点发展方向,突出共性、关键、核心技术和领域,适时制定或调整重点行业发展规划,完善重点行业产业政策,引导企业以及社会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促进工业转型升级。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品技术水平高、装备自动化程度高、信息化应用水平高的“三高”项目。经认定的总部企业在境内市外扩张的技术改造项目,与市内项目享受同等的产业扶持政策。
(三)强化技术改造用地保障。对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优先安排用地指标,着力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筛选一批高质量、高起点的重点用地项目,积极向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场地,利用淘汰落后产能的闲置土地进行技术改造,对厂房加层等集约用地项目予以支持和鼓励。
(四)强化融资服务。加强信贷政策与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加快社会征信和金融服务一体化系统建设。推进银企合作,鼓励企业采取参与组建金融机构、运用短期融资债券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五)优化行政服务。建立政府职能部门与企业的信息沟通机制,提高行政效率,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市、镇(区)两级要加强对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管理和后续跟踪服务,加快培育企业在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环评、能评、消防、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办理速度。
(六)建立目标督促机制。明确每年的技术改造工作目标任务并分解到各镇区,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会有关部门定期进行督促,并通报完成情况。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