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局:
你局《关于批准实施〈中山市石岐区岐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请示》(中规报〔2014〕276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函复如下:
一、《中山市石岐区岐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下称《控规》)基本符合《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充实完善成果,原则同意《控规》。其中对绿线位置所进行的微调,须落实在《总规》的后续修编完善中。
二、《控规》为石岐区岐港片区用地建设发展的法定文件。在今后实施过程中,规划范围内的地块控制以及道路交通、公共设施配套、市政等建设均应符合《控规》要求。
三、你局要加强对《控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不得随意调整《控规》;确需调整的,须按法定程序办理,确保《控规》严格实施。
四、你局要在《控规》获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公布《控规》。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