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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选取项目
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28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5〕50号)和《中山市中介超市建设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中介服务机构服务效率,打造开放、规范、便捷、高效的中介超市,现就规范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选取项目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选取项目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其中介服务费用在公开招投标或采购限额以下的适用本《通知》。参照《中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项目投资部分〉》,主要分两类:
(一)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设计方案、影响评估报告等技术成果或向中介服务机构采购中介服务;
(二)各审批部门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行政审批相关技术性审查、评估、鉴定等技术性服务。
各审批部门应主动引导社会投资项目到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书、项目申请报告、节能评估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评价编制、消防设置检查报告编制等咨询类。
(二)环境影响评价、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评价、建筑小品与广告方案评价、交通影响评价、安全生产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文物影响评价等评价类。
(三)工程勘察设计、造价审查、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图纸审查等图纸审查类。
(四)工程测量、土地测量、房产测量等测量类。
(五)工程质量检测、职业卫生检测等检测类。
(六)地质灾害评估、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等评估类。
(七)信息化系统方案设计、信息化监理、招标代理、采购代理、资本验证等其他类。 
三、规范中介服务选取平台
中山市中介超市是我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平台,除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招标或采购的,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选取项目投资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时,统一依托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进行场外采购。具体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2016年1月15日前,将通过公开招标进入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供应商库的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统一纳入中介超市管理,不得单独保留或设立相关中介服务机构供应商库。
(二)2016年1月31日前,市直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统一到中介超市采购相关中介服务。
(三)2016年5月1日前,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统一到中介超市采购相关中介服务。
各相关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和已下发各类文件,在本单位网站公告。
四、明确中介服务选取方式
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下称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情况,自行确定以下选取方式:
(一)随机抽取。按照相关收费标准下浮不少于20%的原则,确定中介服务价格,利用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统,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从报名参与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随机抽取出1家中介服务机构作为中选方。
(二)网上竞价。按照不高于相关收费标准的原则,确定中介服务初始价格,在符合条件且报名参与竞争的中介服务机构中,通过网上竞价的方式,按最低中选原则确定中介服务机构。
项目单位在确定价格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既参照国家、省、市的相关收费标准,又符合市场的实际情况。严禁将初始价格定得过高,浪费财政资金,也应避免定得过低,导致无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响应,无法正常选取。
(三)直接选取。仅适用于社会投资项目。填报基本信息后,可直接在中介超市选取服务优、评分高、信誉好的中介服务机构。
五、规范中介服务选取流程
(一)填报项目信息。项目单位利用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统填报项目信息,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委托中介服务内容、选定中介服务方式(随机抽取、网上竞价)、资质要求等基本信息,报市政务服务办登记确认。
(二)发布选取公告。市政务服务办收到项目信息后0.5个工作日内在中介超市网站发布项目选取公告,并通过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统将项目基本信息推送短信到全部符合资质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委托中介服务内容、选取方式(随机抽取、网上竞价)、选取时间等信息。
(三)接受中介报名。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按自主自愿原则,于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注明是否到现场参加选取,报名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报名结果由市政务服务办确认。
(四)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市政务服务办根据项目报名情况,在中介超市组织开展选取工作(出现本《通知》第六点特殊情形的除外)。如项目单位或中介服务机构报名到现场参加选取的,应在公开选取时间15分钟前到达中介超市。
(五)中选结果公告。市政务服务办在选定中介服务机构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通过中介超市网站发布中选公告。
(六)出具选取确认书。市政务服务办在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统备案选取结果,向项目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一式五份出具《中山市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确认书》,作为财政部门和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资金的依据。
(七)签订服务合同。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后1个工作日内与项目单位取得联系,洽谈服务事项,签订服务合同。项目单位将合同原件扫描后上传至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统。
(八)服务备案与考核评价。中介服务机构于服务成果提交后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中介超市进行服务备案,由市政务服务办、项目单位、行政审批部门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进行考核评价,公开考评结果。
六、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特殊情形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过程中,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只有1家或无符合报名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则由市政务服务办第二次发布选取公告;若第二次时符合报名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仍只有1家或仍无符合报名条件的,则由项目单位自行选取,市政务服务办出具证明。
对尚未建立相应中介服务信息库的,先由项目单位致函市政务服务办。市政务服务办确认情况属实的,复函项目单位按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七、建立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进驻中介超市联审机制
市发展改革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务局、环境保护局、国土资源局、安全监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中介服务执业资质审核把关职责,主动配合市政务服务办建立拟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联审机制,安排1-2名业务骨干负责联审工作。同时结合自身管理中介业务范围,于2016年1月20日前向市政务服务办提交1份规范的标准合同文本,以便统一使用。
八、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中介超市,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是市委2015年重要改革任务和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点内容,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我市行风政风的需要。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将主动对接中介超市选取业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部门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要求,市政务服务办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中介选取业务流程,组织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直属企业依托中介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市编委办编制《中山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和《市、镇财政出资采购的一般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市发展改革局根据中介超市服务事项目录,明确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各行业管理部门审核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履行行业监管职责。
(三)做强信用考评,实现优胜劣汰。市政务服务办尽快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考评制度,在中介超市网站及时公布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为项目单位选取中介服务提供参考。将政府购买服务与中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估挂钩,使诚实守信的中介服务机构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优先获得政府奖励;对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中介服务机构,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严格的清退和禁入机制。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项目进驻中介超市选取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主动将中介选取业务对接到中介超市、拖拉敷衍的市直部门、镇区、直属企业进行重点督查,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未按本《通知》时间要求到中介超市采购相关中介服务,仍然自行指定或场外采购中介服务的单位,市、镇财政部门不予支付中介服务费用,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