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市府办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26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4月26日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深入贯彻国家、省委省政府部署,按市“十三五”规划有关要求,围绕“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目标,以推进精细管理、精准预警、精确应急为核心,以体制创新、能力提升、机制完善、源头治理、多方协同、社会参与为重点,加强应急平台建设应用,进一步构建“大应急”格局。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应急管理体系
(一)科学编制实施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结合各镇区、各系统实际,科学编制和实施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
(二)加强应急预案动态管理。开展基于情景构建的专项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编制,开展多部门联动“双盲”演练,专项应急预案年度演练次数要占总数60%以上,探索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市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参与)
(三)提升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水平。探索建立政府系统值班点名制度,配齐配强专职值守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监测分析,及时掌握、研判、报告突发事件线索和苗头性、趋势性、敏感性信息。(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
二、提高应急管理精细化水平
(一)建设“应急一张图”。加快推进市应急平台与各级各类应急平台互联互通、完善全市应急管理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以建设“应急一张图”为抓手,全面提升应急平台应用水平。(市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参与)
(二)提升应急管理干部工作能力。加强应急管理干部综合能力培养,熟练掌握各类应急预案,精通应急准备措施,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提高统筹协调、现场指挥和媒体沟通能力。继续选派应急管理领导干部赴应急管理先进地区、高校培训。(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
(三)加强应急管理规范化工作。继续推动应急管理相关法规、配套制度出台和修订完善,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工作建章立制,推动现场指挥官工作规范的落实。(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
三、提高风险预防控制能力
(一)落实突发事件风险分级管控。全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分系统、分领域、分行业制订有关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分级评估标准,市、镇区有关单位分级负责各类风险隐患的识别、评估、整改、监管并建档进库,规范防控常态化管理。(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和体育局、公安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安全监管局、农业局、林业局、卫生计生局、国资委、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海洋渔业局、旅游局、金融局、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山银监分局、中山海事局、中山供电局,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参与)
(二)提升预防预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对突发事件频发区、易发区、薄弱区、敏感区的监测预报,不断创新季度隐患评估与防范对策会商机制,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推动精准预警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公安局、民政局、卫生计生局、安全监管局、气象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参与)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督查督办。分系统、分阶段对各镇区、各有关单位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日常排查“敷衍塞责”、落实整改“蜻蜓点水”、履行监管“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坚决实行督查问责。(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
四、完善应急管理社会共治体系
(一)加强做好应急管理专家服务工作。制定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为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应急决策建议、专业咨询、理论指导和技术支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与专家决策相结合的应急管理决策机制。(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
(二)深入推进应急管理合作。不断完善军地应急联动机制,推进全市应急管理体系与国防动员体系有效衔接,进一步强化军地联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加强各部门、各镇区之间的应急管理合作,加强区域协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建设。(市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中山军分区、市武警支队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参与)
(三)加强公众和媒体共同参与。进一步发挥公众特别是基层信息员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中的作用,按朱小丹省长讲话精神推广我市公安、消防、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发动公众举报突发事件风险隐患的经验做法,探索建立重特大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公布的“倒逼机制”。(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
五、夯实公共安全基础
(一)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进一步整治城市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安全治理能力、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应急避护场所建设,落实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全力构筑城市公共安全屏障。(市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办)、市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市应急委其他有关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参与)
(二)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建立市领导联系镇区、镇区领导分片联系村民(居民)的“点对点”应急责任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在农村防灾减灾中的作用,推进“一队多能”的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各镇政府、区办事处牵头负责,市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参与)
(三)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工作。探索建设中山市应急避险模拟体验馆(基地),多形式、多途径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打造多元化、全方位的宣传教育平台,培养群众自觉参与应急管理的公民意识。(市应急委成员单位,各镇政府、区办事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