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市府办文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小榄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批复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19日

小榄镇人民政府:
  《中山市小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中山市小榄镇总体规划修编〉的请示》(榄府请〔2016〕2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中山市小榄镇城乡总体规划(2002-2020)》自2003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以来,在解决你镇城镇发展战略和总体目标、用地发展方向和空间布局、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近期建设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等方面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考虑到你镇发展环境已发生变化,为进一步强化你镇规划管理,确保规划管理依法依规,原则同意你镇开展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二、你镇要落实国家、省关于新型城镇化会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确定规划修编重点。
  三、你镇总体规划修编要以《中山市“三规合一”规划》成果为基础,严格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加大挖潜存量土地力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为依据,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镇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中府办函〔2015〕267号)明确的原则和要求,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资源利用集约化和生态安全格局,落实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和“四线”管控要求,并做好与土地利用相关规划的衔接。


                                          中山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