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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命名2016年中山市生态示范村(社区)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05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幸福和美新农村,2016年我市继续深化推进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在各镇区和各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生态示范村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中山市生态示范村建设标准(修订)》和《中山市生态示范村申报验收程序》要求,市环境保护局组织考核验收小组对我市2016年生态示范村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核及验收,并向社会公示。现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命名西区隆平社区等3个行政社区为2016年中山市生态示范村(社区)。

被命名的生态示范村(社区)要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成果,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内涵,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各镇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生态示范村(社区)创建为载体,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

 

附件:2016年中山市生态示范村(社区)名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