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中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中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中府〔2013〕2号)、《中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中府〔2014〕85号)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决策必经程序。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3日
附件: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 |
1 |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市国土资源局 |
4月至12月 |
2 |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 |
4月至12月 |
3 |
调整停车服务收费 政府指导价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4月至12月 |
4 |
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划 |
市环境保护局 |
4月至12月 |
5 |
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月至12月 |
6 |
编制生活垃圾处理 十三五专项规划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月至12月 |
7 |
编制中山市水土保持规划 |
市水务局 |
4月至12月 |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听证事项名称 |
组织承办部门 |
决策时间 |
1 |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市国土资源局 |
4月至12月 |
2 |
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 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
市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局 |
4月至12月 |
3 |
调整住房保障准入标准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4月至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