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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推进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年07月03日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中山市推进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73

 

 

中山市推进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涉烟打假打私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176号)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健全完善我市卷烟打假打私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基层打假打私责任制,实现综合治理、打建结合、标本兼治,净化卷烟市场环境。加大“破网、抓捕、追刑”工作力度,依法打击卷烟制售假及走私、贩私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活动,取缔非法印刷假烟商标标识企业,深入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环节较全的制售假冒伪劣卷烟和走私、贩私大案要案。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根据我市涉烟打假打私实际情况,重点加大宣传力度,打击卷烟制售假、走私贩私以及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等活动。

(一)加大涉烟打假打私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户外标语、烟草零售户培训等形式和渠道,在居民社区、商业中心、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地区,加强对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典型案件及假私卷烟社会危害的宣传。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提高举报奖励力度,鼓励、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凝聚社会打击合力,推进社会共治。(市烟草专卖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加强对经营户的日常监管力度。狠抓日常巡查,全面查处经营户销售假、私卷烟违法行为,杜绝假、私卷烟公开摆卖的行为。加大对无烟草生产企业许可证非法生产烟草专卖品、无准运证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市烟草专卖局牵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配合)

(三)开展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双剑行动”。市烟草局和市公安局要以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涉烟案件查处力度。主动拓宽涉烟情报线索来源,重点打击非法运输、中转分销和销售网络案件。发挥烟草、公安各级部门的作用,充分发挥协同办案的优势,力促打假打私打非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全面打击各类涉烟违法活动,确保卷烟市场稳定。(市烟草专卖局、市公安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

(四)加大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卷烟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对非法印制卷烟商标标识、包装物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对属地各印刷企业进行摸底清查,加强对商标标识印刷企业的监管,在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中,对商标标识印制追根溯源,坚决打掉非法印制假烟商标标识窝点。(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知识产权局、烟草专卖局配合)

(五)加强对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监管,有效切断非法卷烟及原辅材料的运输通道,严厉打击货运场(站)、货物集散地等物流场所非法中转分销卷烟行为,重点行动区域是车站、码头、各主要物流场所和物流公司,以及传统卷烟交易活跃的场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烟草专卖局配合)

(六)开展对邮政、快递企业的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邮件、快递渠道非法寄递卷烟违法行为,推动寄递企业严格落实邮件、快递实名收寄和收寄验视制度,对不执行相关制度的寄递企业进行查处并责令限期整改。(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烟草专卖局配合)

(七)加强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及时发现和掌握违法线索,对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和网上商城、微信、QQ群等网络工具非法销售卷烟及原辅材料行为,及时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自媒体发展假烟销售代理、利用支付宝担保假烟交易进行销售并利用现代物流快递发货的互联网犯罪行为。(市工商局牵头,市公安局、通信管理局、烟草专卖局配合)

(八)根据卷烟海上、陆上走私动态,对重点渠道、重点地区采取“海上抓、岸上堵、陆上查、市场管”的监管措施,将打击卷烟走私作为国门利剑及打击应节商品走私等联合行动的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区域性打击卷烟走私专项行动。(市打私办牵头,市公安局、工商局、烟草专卖局、中山海关、边防支队配合)

(九)发挥正面监管职能,做好风险分析和布控,加强对我市口岸货运渠道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旅检渠道的监管力度,坚决查处违法行为。发挥打击走私专业优势,强化情报线索经营,注重开展区域协同联动,严厉打击团伙性卷烟走私犯罪活动,力争“破网除链”。(中山海关牵头,市工商局、烟草专卖局、边防支队配合)

(十)深化情报导侦技术和手段运用,广泛收集情报线索,强化案件经营,按照“打团伙、破网络、抓主犯”要求,深挖涉烟违法行为背后利益链条,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团伙主犯、骨干的追逃、打击力度,集中力量侦办一批涉烟违法大案要案,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严防涉烟违法犯罪活动反弹蔓延。(市公安局牵头,市工商局、烟草专卖局配合)

(十一)进一步完善涉烟打假打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及时将符合《广东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办法》规定的所有案件录入“两法衔接”数据平台,强化数据有效应用,推动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严查涉烟违法犯罪案件背后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市公安、检察院、法院和烟草部门建立的烟草专卖“两法衔接”工作办公室的作用,提高涉刑案件及网络案件的侦破效率,加大对涉烟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提高法律威慑力,维护卷烟市场稳定。(市检察院牵头,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通信管理局、邮政管理局、烟草专卖局、中山海关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烟草打私打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当前卷烟打私打假的形势需要,增加市旅游局、市流管办、市邮政管理局作为联席会议成员,进一步充实全市卷烟打假打私力量。组织召开全市卷烟打私打假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打假打私重点工作、督促各地落实打假和打私综治工作责任制、协调查处跨地区跨部门违法案件、组织督导重点案件查处和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全市卷烟打私打假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负责部门间工作层面的协调和信息报送。市打假办和市打私办协调和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

(二)加大经费支持和奖励力度。市烟草专卖局依据涉烟打假打私经费管理相关政策,为有关部门开展涉烟打假打私专项行动、侦办涉烟违法犯罪案件、处置罚没非法烟草专卖品等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参与涉烟打假打私专项行动、侦破符合省部级标准的涉烟打假打私网络案件和督办案件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相关标准及时、全额支付举报奖励。市烟草专卖局要结合涉烟打假打私工作实际,加大力度支持涉烟打假打私工作任务较重的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对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经费支持。各执法部门收缴的假冒和走私卷烟在结案后一律予以销毁,防止再次流入市场,市烟草专卖局应配合做好鉴定、价格估算、处理和销毁工作。

(三)强化督查及责任制考核追究。市政府加强打假和打私综治工作责任制考核,加大烟草打假打私权重,将责任制考核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对烟草打假重点地区长期处于案件高发状态和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镇(区),要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市年度打假重点区域或警示区域,开展专项整治和督查督办。

(四)规范打假打私信息报送。一是各相关部门要在每月9日前将打假打私统计数据、重点案件和经验做法等信息上报市打假办、市打私办,市打私办于每月10日前将上个月涉烟打假打私统计数据、重点案件和经验做法等信息分别报送省打假办和省海防打私办。二是重特大案件查处和涉烟打假打私过程中出现暴力抗法阻扰执法,或者造成人员伤亡、引发群体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分别报送省打假办、省海防打私办和相关部门。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和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与其他地方或者部门相关的线索,要于3个工作日内通报相关地方或者部门。

各牵头部门要围绕本方案确定的重点任务、工作目标和突出问题,出台具体监管措施,组织本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